奚明辉闻言红了脸,点了点头道:“我会好好锻炼的。”
他的身体确实不太好,每年都要生几场病,而且他还有个特点,虽说感冒发烧只是小事,但他每次生病都特别吓人,每次都来势汹汹。二柱爷爷腿不好,偏他生病不挑时候,有两次大半夜烧起来,担心赤脚大夫耽误了病情,二柱爷爷愣是背着他赶到了镇上。夏天还好,大冬天那真是遭罪。
还有一次不赶巧,刚好遇上双抢,二柱爷爷在生产队忙,夜里他突然就烧起来了,偏欢喜阿姨那会刚好去了县城,住在保家叔叔家,皇子太阿公担心得不成,找不到人帮忙,就自己背着他上了镇上。那一回,老人家半条命都差点去了,歇了两天才缓过来。
他本来对锻炼身体这事还不是特别上心,这会却是下定决心要好好锻炼,把身体给锻炼好了。
奚万里松了口气,因为他看出来,侄子这会是真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
欢喜却是微微皱眉,她想起来,明辉到家里也好几年了,似乎……他的身体来时是什么情况,现在依旧是什么情况?
明明……这些年家里所有入口的东西都被她换了,自家爹爹也好,小阿公也好,明显都有所受益。前者的腿不再疼了,后者明显比同龄人年轻许多。
但是,放在明辉身上,自己的金手指似乎……没有效果。
一时间,她有些纳闷,明辉的情况跟自家爹爹和小阿公有什么不同?
欢喜想到了金手指变异出来的能力,说实话,她还真做了不少实验,但是,除了证实新的金手指变出的食物并不能毒死人之外,其他结论却是一点也没有。
虽说也有些好奇,但欢喜也委实没心思去琢磨这个。也是因此,至今为止她都没用进化后的金手指能力。而没有完全研究透之前,她是不会将金手指用到家人身上的。
只是这会……欢喜却想要研究一下金手指进化出来的能力了。但是研究方法,除了拿自己当试验品,她实在想不出其他更好的办法了。
因为她怀疑,新的金手指可能只对人有效,好在已经确认金手指对人并没有害处了。
欢喜有些纠结地看着手里两块花生酥,一块黑不溜秋,一块晶莹透明,总之都怪异得不行。
犹豫了下,她还是决定等从县城回来再吃。
刚将两块花生酥放进抽屉里,外面就传来奚万里的声音:“欢喜,你好了吗?我们要走了。”
欢喜应了一声就出去了,宋小福已经到了,奚万里正跨在自行车上,见他出来,对着车后座抬了抬下巴。
他其实挺想让欢喜坐他前面的,但且不说两人的关系还不到那程度,再者如今这个环境,便是到那程度了也不敢这样。
欢喜原本还担心奚万里骑不好自行车,不想他也就开始的时候骑得有些不稳当,很快就骑得风风火火,差点将宋小福给甩到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