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人也没能透露出更多的细节,只是地点和前两人不同,她是纺织厂的人,住在纺织厂宿舍,路过宿舍后面水泥墙的拐角时遇到的歹徒。
“好了,我就问这些,你们要是还能想起什么细节,打我手机,我手机号是18********。”
童文雅站起身,又轻声说:“所有的事都会过去,人活着就是幸运的,往前看,勇敢点儿!我一定会尽快破案,不会让你们白白被欺负的。”
离开医院,童文雅又和北湖公安局的几名刑警以及袁思明一起去看了现场。
此时已是晚上九点半了,受强奸案的影响,这片区域到晚上基本上没有女人单独来往了。
警察也已经跟几家工厂沟通过,破案前,女员工不能安排上晚班。
童文雅在现场看了几遍,和袁思明说的一样,现场确实没有留下线索。
罗大浩看了看童文雅微微皱着的眉,洋洋自得地开口:“怎么样,小童,没什么头绪吧。我跟你说,这案子,就只能用老方法,摸底调查。明天我们开始访查,对几千名员工依次问话。工作量是有些大,不过犯罪分子总会露出马脚的。要是嫌疑人不在这几家厂子,那就再等等。”
“不用那么麻烦了,案子已经破了。”童文雅笃定地说。
“我靠,老大,真的假的?”袁思明不可思议看着童文雅,其他人也齐刷刷地等着她揭开谜底。
“嫌疑人三十岁左右,长相不好,甚至有些丑陋,在电子厂上班,老家在农村。他是一个内向勤恳的人,工资比其他同岗位的人要高出一点点,他周边的人对他评价不会差,会觉得他是个老实人。但近期他曾被嘲笑过长相,或者遭遇相亲失败。如果是相亲,他近期应该有请假记录。另外,他还有一个特征,一会儿再告诉你们。”
“童文雅,办案不能通过主观猜测,要有真凭实据。”罗大浩首先发难,除了袁思明,其他人也纷纷对童文雅的推断结论表示怀疑。
童文雅也不多做解释,只淡淡说道:“实据就在电子厂。”
案发后,为方便破案,附近三个厂的人事科都被通知要派人24小时值班。去了电子厂童文雅问人事科的男科员:“你们厂有没有一个腿脚不方便的人?”
男科员有点儿惊讶:“你说的是小胡吧?他叫胡新伟,小伙子人挺踏实的,特别勤快,年年都是先进生产标兵。他应该不会干坏事吧?半个月前他还请假回农村老家去相亲了呢,听说相中了。”
还真有这个人!
众人不约而同地看向童文雅,目光中全是一种不能掩饰的崇拜和不可思议。
“老大,你真神了,你是怎么猜出来的?”袁思明忍不住问。
“先问话,回去再说!”童文雅转头问男科员:“这个胡新伟今晚在宿舍住吗?”
“在,本来他今天想请假的,说他父亲病了。这不是警察同志要求任何人都不能请假么,所以就没批准。”
“做得好!”罗大浩拍了拍男科员的肩膀:“现在就带我们去见他。”
胡新伟完全没想到警察这么快就找到他,他想跑腿脚又不方便,只能束手就擒。只是现场没有留下什么证据,他死不认罪,童文雅和罗大浩一起审了他几个小时,他心理防线渐渐崩溃,终于承认了。他说从小到大因为长相就总被嘲笑,后来更因为某个残缺被女人瞧不起。这次回老家相亲,连农村女孩都嫌他长的难看,让他对女人感觉很厌恶很憎恨,就开始报复女人了。
回家的路上,袁思明没忘了追问:“老大,你还没告诉我,到底是怎么猜到的,还猜那么准。”
“是这样,贝克汉姆长的很帅,他戴着他的面具强奸,是想向受害人传递一个信息,长得帅的人会伤害人,这说明他自己长相不好。另外,长的帅的人那么多,像都教授,李敏镐什么的都帅,为什么他不用他们的,而专门选择小贝?”
“因为小贝踢球?”
“对了,这个人区别其他人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他的腿疾。他额外关注小贝,关注足球,这正是他矛盾的地方。他既渴望自己能有一双健康的腿,同时又嫉妒别人有健康的腿。推断他有腿疾还有几个原因,第一,他作案时穿长裤。天这么热,工人们都穿短裤,他作案时穿长裤,是为了遮掩什么?第二,几个受害人都说他是守在某个地方突然下手,而不是跟踪,他腿有问题,跟踪人是做不到的。第三,她们都说他手劲很大,这也是他长期需要用手臂和手做工作的结果。第四,就是啤酒瓶,也正是因为他有残疾,想要用身体实施犯罪有难度。再者,他不全是为了满足生理需要,他更在意的是宣泄,啤酒瓶比身体伤害性更大。第五,他要求受害者转过身去,不准看着他走,这是因为他的残疾很容易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