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头却发现,宋晏已经把竖琴从便携包里取了出来,27弦的juno小竖琴,是意大利salvi公司的得意之作,大红色的琴身在冷色调为主的空间里显得尤为亮眼。
现在差不多是上午九点,地铁站里正是客流量最大的时候,很多上班族行色匆匆,还有不少背着书包的学生。
地铁站向来是流浪歌手的天堂,这里回音效果好,客流量大,所以好的位置早早就被占去了。到处都能看到穿着或朋克或颓废的流浪歌手,他们有的握着麦克风有的拿着乐器,肆意展现着自己。
林菲看着宋晏自在的调试琴弦。眼看着就要开始演奏,不由大急。“你疯了,这种地方也是你演奏的地方吗?”
在林菲心中。这种路边式的演奏说得好听是艺术,可其实就跟古时候的街头卖艺没什么两样,她脑子里总是想起小时候第一次见宋晏演奏古琴,焚香、净手,琴声袅袅,雅致到不行,让她瞬间明白了何谓阳春白雪。
她无论如何不能接受,宋晏在街边演奏的样子。
而且,即便她学过竖琴。基本常识还是知道的,竖琴声音以轻灵纯净著称,本就是从希腊神话中衍生出来的美丽乐器,又哪里适合嘈杂浮躁,充斥着流浪歌手尖叫和高分贝吉他声的地铁站?
这不是胡闹么!
宋晏笑笑只不做声,将注意力投放道身前的竖琴上。
在她双手触及琴弦的那一霎那,林菲就感觉到她变了,耳边所有的嘈杂声音再也不能侵蚀这片小小的空间。
一首从来没有听过的曲子,舒缓、宁静。偶有活泼泼的音符调皮的穿插其间,犹如小孩子童稚的咿呀嬉闹,让人忍不住会心一笑。
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的时候,就注意到有人驻足了。人数不很多,不同的皮肤和瞳色,脸上却都带着微笑。像是想起了什么叫人愉快的东西。
琴声清越,又没有音响。传不了多远就会被各种声音震散,可是这音乐实在是太过奇妙。可以那么轻易的穿透人们的心防,像是从心底响起来的一样,尤能激起灵魂的共鸣。就连她自己也受到了影响,脑中不由自主想起童年被爷爷驮在背上,“威风八面”四处“巡视”的无忧无虑……
她一定让他们失望透了吧……
鼻子一酸,林菲忙仰起头,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等心绪平静下来,才发现不远处一个气急败坏朝她招手的青年。
迟疑着走过去,“你叫我?”
青年穿着破破烂烂的骷髅装,鼻子上还带着鼻环,头发乱七八糟像是被狗啃过,实在不像个好人。见总算把人叫来了,他松了口气,哼哼道,“你是那女人的朋友?”
顺着他翘起的留着长指甲的中指,正是结束了一曲,正准备第二首的宋晏。
周围听众纷纷鼓掌,不少人掏出了钱包,让青年的脸色更黑了。
“是啊,我们一起长大的。”青年的话带着颇重的考克尼方言口音,让林菲颇不习惯,回答也就慢了一拍。
“一起长大啊……”青年嘀咕着点点头,“看你穿的衣服,那女人应该也不穷吧。”随着他的动作,浑身都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不知道穿了多少环,听得林菲汗毛倒数,谨慎道,“一般吧,富人谁会到这里来,早去剧院演出了。”
不说还好,一说他反而更暴躁了,“骗鬼啊,她一看就是专业学音乐的,我他妈哪儿得罪她了,犯得着每次都在我旁边的地方弹琴么?说给上帝听上帝都会站在我这边!”
“她……经常来?”
青年抓了抓头发,撇嘴道,“也不是,就假期和周末常来……”说着说着他神色一变,瞬间怒了,“最可恶的是,她居然还在人群中藏了保镖,谁靠近她一点就要挨揍,你该为有这样的朋友感到羞耻!哦,看在上帝的份上,她来的那些时候可是最挣钱的,凭什么……”
“哔——”
对面一个吹黑管的黑人见他激动了起来,忙提醒似地重重吹了一声。
成功给青年降了火,再想想因为动手动脚,自上个月起就消失不见的大鼻子托尼,青年骂人的话戛然而止。
林菲见他突然变色的脸,不高兴道,“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我朋友来锻炼自己不行啊?!”虽然心里也不赞同,但是在人前还是要挺晏晏到底的。
“……总之,你跟你朋友好好说说,一定要说啊,没事不要来这里,不然早晚被人迷昏了卖……”话还没说完,就看到宋晏看了过来,他吃了一惊,脸瞬间憋得通红,想要做出凶狠的样子,却是有所顾忌,只好讪讪回到了自己的摊子边。
演出完毕,宋晏收拾好了琴,遥遥跟青年打招呼,“小吉米,你又在说我坏话了吧。”
吉米气呼呼的撇过头不去看她,手里的架子鼓被他敲得几要散架,这女人太可恶了,就知道逗他,他哪里小了,小吉米也是她能叫的吗?!
“晏晏你缺钱吗?”离开了地铁站,林菲终于忍不住了,“你是来学习的,这种地方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安全哪有保障?”
宋晏呵呵笑着安抚,“我像是那么要钱不要命的人吗,放心,小侑那小家伙比你还担心呢,早帮我请了人照应。偶尔来这里演奏,不仅能得到观众的回应,还能够挣钱,多好。”
不怪林菲惊讶,若是放在一年前,她也不敢相信,自己有一天会“奔放”至此。(未完待续。。)</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