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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太白剑尊;徒弟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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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心黎的离魂镜就是这么个模样,在它面前,简直藏不住秘密。他很讨厌这件灵宝。

“圣兵之体果然适合你们太白山,以身为剑,身就是剑。看来,这个弟子不会辱没了你太白剑尊的名号。”武心黎点头。

“那是自然。”太白剑尊对苏伏也很满意。

“方才这人暗中蛰伏想要偷袭你们,应我徒弟要求,老夫帮你们把他解决了。又是楚家派来的?”太白剑尊指向地上那个被他砍成两截的人问道。

武心黎点头,心说大半如此。

“对了,你现在叫什么名字来着?”太白剑尊也是几百年没见过武心黎了。他最后一次见到武心黎的时候,他的名字还叫江畅。

“楚轻狂。”武心黎道。

“楚家那小子啊。”太白剑尊捋了捋胡须,又疑惑道:“不对啊,楚家那小子被你宰了之后,你可是连着杀了楚家不少家主候选。你不是总用杀的最后一人的名字当做你的名字?怎么,那些人的名字你还看不上?”

“那些人多半是被我扔到这葬神之地,死在这里的,算不得我杀的。何况,楚轻狂是我在这里杀的,他就葬在了小秋的旁边,所以我最后杀的那人,还是楚轻狂。”武心黎不想自己叫了小秋仇人的名字,所以用离魂镜剥离了楚轻狂的魂魄,最后将他的尸身收入储物戒,最后葬在了小秋的旁边。

“算了,你和楚家那堆破事,老夫懒得管。老夫是来收徒弟的,可不想和楚家那群人打起来。”说着他又转眼看向了桑红衣道:“徒弟媳妇儿,老夫看你天资不比我这徒儿差,要不你一起拜老夫为师,和老夫一同回太白山算了。”

“太白老鬼,你少打我家少女的主意,我家少女你可养不起!”此时万物之书突然蹦出来,开始宣誓主权了。

“卧槽!你这老不死的怎么还活着?”太白剑尊一看到万物之书,脸立刻就皱到一块去了,整个人连粗口都爆出来了。

“你个老鬼,本大爷活着你很失望是不是?”万物之书气成了球球。

“你主人呢?”太白剑尊一想起曾经被这破书的主人一顿虐,就觉得人生都灰暗了几分。

当年他意气风发,觉得自己已经天下无敌,开始挑战各地高手。

刚开始还是常胜,这也让他开始自大,开始膨胀,自以为已经打遍天下无敌手,高傲的不可一世。

然后遇到了这本破书的主人,被三两下就是一顿虐啊。

那种无力感,他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不过他倒是不恨这破书的主人。若不是在他那里尝到了这绝望的一败,他还以为自己有多强大,早晚要吃亏。

多亏这一败,他开始反省自己,最后竟然创出了自己的太白斗星剑,创立了太白山一脉的辉煌。

只是听闻,那一场其他世界的大战,最后波及了三十三阶梯,虽然损失不算太严重,但永羡兄似乎陨落了。

他以为万物之书跟着陨落了,但今日又看到这货出现在眼前,还是以前那么臭屁,他就头疼,同时还有些怀念。

只是他总想着,既然这本破书还在,永羡兄是不是也没有死?

“你眼前站着呢。”万物之书指的就是桑红衣。

“你这破书看上的人,看起来非同一般,能得你认主,看来的确与我太白山无缘。”太白山以剑为尊,但万物之书会的东西刻杂着呢。

别看他胡子花白,看起来年纪不小了,但实际上,万物之书是混沌初开时就诞生的混沌灵宝,按着岁数来说,这个世界除了他的前主人,他是最大的。

有这破书教导,的确用不着再入他太白山。

“那是自然,这家伙现在可愿意欺负本大爷了呢。”万物之书遇见了故人,于是开启了话痨模式,开始唉声叹气起来了。

太白剑尊听着眼前一亮,心里头乐的是啷个哩个啷,心说你主人当年虐我,我徒弟媳妇儿现在虐你,这是一报还一报啊!

心里这么想着,他转身一拍苏伏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徒弟,你这眼光不错,一定要将你媳妇儿拿下!到时候你和你媳妇儿一起欺负这破书,也算是给你师父我解气了。”

太白剑尊并不忌讳提起曾经败于万物之书前主人的事,只是想起曾经被虐的肝颤,心里总有点不服气。

这破书的前主人已经不在了,他这气可没法出了,但这破书还在,还被自己的徒弟媳妇儿欺负的叫苦连天,这心里头怎么就那么美呢?

太白剑尊觉得,这葬神之地今儿个是真的来对了,不仅收到了一个圣兵之体的好徒弟,还能看到这破书,和自己这貌美如花的徒弟媳妇儿,当真是不虚此行。

“你不和我一起回太白山?”苏伏以后要跟着太白剑尊回太白山修炼,但想到桑红衣不会拜入太白山,不能时常在一起,就觉得有几分寂寞。

“我暂时不能和你一起走,我还有些事要办。”桑红衣摇头。

这里是个好地方,她要看着公输弈在这里修炼。

“好,等你安定好了,要通知我。”苏伏理解桑红衣,也不觉得喜欢一个人就要成天待在一起腻味。毕竟三十三阶梯也不过是一个台阶,是以后要通往星域的一站而已。

在这里不能浪费太多的时间,无论是他还是桑红衣,都需要尽快的强大自己。因为谁也不知道星域之中有多少危险。

“行了好徒弟,又不是生死离别,有什么可多愁善感的?”太白剑尊看不得这样的腻腻歪歪,不耐烦道:“徒弟媳妇儿,以后想他了就去太白山看看,老夫可不是那些会棒打鸳鸯的恶人,你什么时候来,老夫都欢迎。”

太白剑尊可喜欢桑红衣了,谁叫她能欺负万物之书呢。

何况自己徒弟喜欢的人,他傻了才会去棒打鸳鸯,最后闹的师徒离心离德,多不划算?

何况自己这徒弟媳妇儿的天赋一点也不比自己这好徒弟差,甚至犹有过之。

就他现在所能看到的,她的气海大的有点不像话,但又感觉周围一片朦胧,让他看不到实质。

看起来,这更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只要给他们时间,这三十三阶梯,恐怕要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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