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太饿了。
王福寿感觉自己从生下来以后就从未这么饿过。短短几个小时,他吃掉了三十多只鸡。
如果说,吃掉第一只鸡的时候,心里还有些犹豫和恐惧的话,那么到了第二只、第三只,他已经丝毫没有感觉,就跟平时吃饭喝水没什么区别。
脑子里意识非常混乱,理智与饥饿在相互纠缠。王福寿觉得身体不再是从前的样子,吃下去的那些鸡肉似乎在短时间内就被彻底消化。胃囊变成了一个毫无满足的无底洞。
这绝对不是一个正常人应有的食欲。看到镜子里那个大腹便便的可怕男人,王福寿才终于明白,自己……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了。
吃得太多了,根本没办法穿衣服,裤子也拉不上。
必须躲着老婆,不能让巧珍看到自己的模样。
很幸运,张巧珍一直没有发现藏在杂物间里的自己。
可是,就在老婆从鸡笼中间走过去的时候,王福寿惊恐无比的发现,自己居然产生了更加可怕的欲念。
我,我想要吃掉她!
鸡肉的味道显然没有人肉那么鲜美。
更重要的是,一只鸡身上能吃的部位有限,鸡毛清理起来也很麻烦。一个活生生的人就不一样了。张巧珍很胖,鼓鼓囊囊的胸前堆满了脂肪。一口咬下去,完全可以填饱自己空落落的胃。
这种可怕的念头刚刚从脑子里冒出来,王福寿就发现身体不由自主起了反应。他在黑暗中张大了嘴,鼻孔甚至迫不及待想要嗅到浓烈的血腥。
还好,张巧珍的反应非常及时。她冲了出去,以最快的速度逃跑。
王福寿觉得腿脚四肢彻底失去了控制。理智对于自己就是一种奢侈。它们都被本能操纵了,从杂物间里冲出来,追赶,捕捉,杀戮,然后进食……不,这绝对不是我想要做的。这不是我!
雨点越来越密集,很快变成了小雨。在王福寿周围,响起了一片诡异的“沙沙”声。
冰凉的雨水冲掉了粘在身上的鸡毛,也降低了狂热头脑里的温度。王福寿有种说不出的庆幸,也充满了失落。双膝一软,他重重跪倒在地上,低着头,双手杵在泥水里,低声抽泣着。
我什么也没有做。
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我,我,我再也不可能回家了。
痛苦和悲伤在大脑里轮流替换,王福寿知道自己现在必须离开养鸡场。
张巧珍肯定会报警。
他用力抽了抽鼻子,站起来,神情呆滞,步履蹒跚,朝着办公室走去。
可是,我还是饿啊!
……
医院外面的横街有一个菜市场,规模不是很大,却很热闹。政府规划在这里其实没有设置什么市场,最初的时候,只是有几个菜贩挑着担子在这里沿街叫卖。医院周边的住户图个方便,然后人就越来越多。城管也来过几次,却没有任何效果。被收了东西的小贩总是围着执法车破口大骂,甚至干脆钻进车底下面不出来。城管人员对此很是头疼。对于这些人,打又不能打,骂又不能骂,稍微做出那么一点点过激的动作,旁边立刻就有市民用手机拍照发到网络上。然后事情就闹大了,“城管暴力执法”之类的新闻标题顿时吸引所有人的注意。
所有的人都在骂城管不负责。往来的车辆在这里被堵得寸步难行,有几次甚至连消防车也进不来。菜贩和市民都在忙着讨价还价,他们彻底忘记了这里不是什么菜市场,而是专供车辆行人通过的马路。
司机在投诉,小贩和市民在指责,总之每做一件事情都不讨好。久而久之,面对下面城管人员反映的问题,上级部门只能是睁只眼闭只眼,放任这里形成一个自发的市场。
马路两边的楼房顿时变得贵了起来。聪明人很多,沿街的地段出现了两排小平房。随便用砖头砌墙,上面用最廉价的波形瓦盖住,五、六个平米的铺面就成形了。一个月下来,妥妥的可以收到几千块租金。
刘天明悄悄跟在陈婆后面,一路出了医院,走进了菜市场。
白大褂似乎已经变成了陈婆身体的一部分,很久,衣领和袖口泛起了淡淡的黄渍。凭借超卓的视觉能力,刘天明与陈婆之间一直保持着六十多米远的距离。在人来人往的闹市,几乎不可能有人发现自己被跟踪。
陈婆的样子很悠闲,应该是在逛街。天色渐渐晚了,小贩们忙着回家,这个时候的菜价都很便宜。五角钱就能买到一大把小白菜。这种实惠在白天绝对不可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