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嗤啦啦……”
骆驼庞大的身躯倒在地上,整个身体因为惯性向前滑行了数米距离,血肉之躯跟地面产生的摩擦直接刮破了它身上厚厚的皮肉,顿时间鲜血淋漓。
地上的血迹足足拖行了三四米远,最后沉寂了下来,至于那头骆驼,因为脖子上挂着楚云飞,导致头部先着地,那长长的脖子根本就抵制不住整个身体因为惯性滑行的冲力,早就已经被折断。
这就是身为杀手的楚云飞捕猎的高明之处,能够利用对手脖子长的弱点和自身可利用的体重优势,不费吹灰之力便使这头骆驼在摔倒的同时还顺带扭断了它自己的脖子。
楚云飞的身体现在非常的结实,与骆驼一同摔倒之后,身体与凹凸不平的地面摩擦根本就不足以给他带来伤害。
静静地来到骆驼的身边,楚云飞张开嘴巴,利用尖锐的牙齿划破了骆驼的肚子。
顿时间,一股热气和血腥味扑鼻而来,与这股腥味一同出来的,还有一大截覆盖了腥臭液体和白色脂肪的粗大肠子。
三天没有进过食的楚云飞闻到这股象征着新鲜食物的气味,顿时胃口大开,把头伸进骆驼的肚子里找到心脏所在的位置,而后一口将内脏扯了出来,与此同时还扯出了连接心脏的血管。
那颗足有楚云飞一个头大小的骆驼内脏还在轻微地跳动着,楚云飞从鲜红的心脏上咬下一大块肉,顿时咀嚼了起来。
心脏大部分是由心肌纤维构成的一种肌肉组织,有横纹,受植物性神经支配,属于有横纹的不随意肌,具有兴奋收缩的能力,楚云飞一口咬下去,还没死透的心脏会狠狠地收缩一下,非常有嚼劲。
这也是楚云飞喜欢吃心脏的其中一个原因,至于另一个原因,就是心脏实在是非常美味。
你能想象,当你一口咬下去,血液在嘴中爆开时那一瞬间的快感吗?
这在身为人时的楚云飞无论如何都是想象不到的。
静静地品味着骆驼心脏上的每一块肌肉,楚云飞依依不舍地将最后一块吞进肚中,而后开始吃肝。
其实有一个部位比心脏更有嚼劲,甚至可以说比心脏更加的美味。
那就是肾脏!
可是楚云飞却不敢吃,因为那上面他妈.的全部都是大便啊。
之后的内脏,咀嚼感和味道比之心脏差了不是一个档次,但是楚云飞还是津津有味地全部都吃完了,那混合着血与肉的香味,让三天没有进食的楚云飞欲罢不能,几欲着魔。
将骆驼的内脏吃完之后,楚云飞还没有感觉到吃饱,恰好母藏獒跟平常的野兽一样,首选肉而非内脏,所以楚云飞便不客气的将这个牧民的内脏给全盘接收了。
他之所以喜欢吃人类的心脏,原因很简单,因为一个成年人的心脏差不多拳头大小,楚云飞张开大嘴正好能够将其整个放进去,然后用力一咬,那血液像爆浆一样爆裂地他满嘴满脸,实在是说不出的刺激和过瘾。
重生为藏獒之后的楚云飞就像恶魔一般在祁连山脉咀嚼着人类的心脏,一身雪白的毛发此刻沾满猎物殷红的鲜血,告诉过路的所有生物……
生人勿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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