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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同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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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想就决定去了。

想想自己最近这一年的生活。先是跑到北丽国与南丽国的战场上面,迎着子弹枪枝大炮导弹,与美帝的高手各种搏命。接着,又跑到了埃及,与埃及那,由着四千五百年前复活的法老王胡夫搏命。

这样的生活,刺激是刺激,但也刺激过头了一些。

没有一种平淡生活的感觉。

似乎,已经很久接触普通人生活。

那就去去吧。

沈夜努力的去回忆一下,当年自己高中班上的同学。

万鹏,自然是第一个,自己的死党,现在还在宁县的烟草局里面混着,过着悠哉悠哉的小日子。不过这货最近好像有些不安定,在外面养了一个小三。生怕媳妇发现。他现在三十多,也算勉强摸到了中年男人的边。这种有好单位有些钱中年男人的通病,也沾到了。

高子,自然是第二个。当年传销组织的张主任,死在了沈夜手中。但是高子已经完全的沉醉到了传销的魅力当中,后面好像还一直在干传销。

而当时高中班上,有两大班花。

一个叫乐雅,这妞在高中的时候就不怎么正经,与一群混混流氓关系极好,估计在高中的时候就被混子破了处。当时高中的时候,自己与万鹏还因为乐雅打过架,想想当时真傻。上一次高中同学会,好像她还在勾搭付平生。

付平生,就是自己的高中同学之一。在高中的时候瘦瘦小小,并不引人注意。但是后面发现他老爹是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这下子不得了了,他一下子就成了同学会上的热门人物。

另外一个班花,就是宋娅。在多年以前,宋娅在某个楼盘当售楼员,自己还在她手中买了楼盘。也不知现在如何了。

对了,还有自己高中时候的同桌同学曹云云,记忆当中是一个长相一般,但略有几分清秀的小姑娘。

还有自己当年的朋友,王海。王海这也是一位狠人,在高中的时候得了生活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赌博,最后把自己的钱全部输掉,饿得只能吃白米饭加榨菜。有时候甚至连白米饭加榨菜都没得吃,就硬生生的饿挺着。高中时候,沈夜请他吃过几次饭。

王海毕业之后,去干媒体。当年沈夜还得了王海的帮助,弄到了宁县下面一个镇子,石棱化工厂的资料。灭杀了石棱化工厂的老板。

把记忆当中的这些人,一个个的找齐。

十年前,那一次同学聚会,到还颇有些印象。

“喂,你发什么呆。”电话里传来了万鹏的声音:“时间在七天后的下午二点开始,地点吗,先去我们原来的宁县一中集合。那是我们读过书的地方。”

“明白。”沈夜点了点头。

……

七天后。

天大晴。

下午一点三十分。

沈夜就已经来到了宁县一中。

宁县一中,与十多年前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一则是大把大把的学生,已经看不上宁县的教育资源了,条件好些的家庭,都是把家里的孩子,送到羊城的重点中学去。二则是宁县政府在宁县一中旁边新划了一块颇大的地,新建教学楼,都在新地块那边,旧的校区基本保留着。

沈夜负手在身后,行走在宁县一中的老校区这边。

虽然有了新校区,但是老校区这边还在使用。基本上是初三的学生在这里苦读,其它的都搬到了新校区去。

看着那些初三学生,十五,六岁的青春年华,再看了看,自己都已经三十了,还真的有一种年华老去的感觉,是啊,不知不觉间,自己已经有些沧桑大叔的感觉了。

继续的行走在宁县一中。

那乒乓球台,居然还没有拆。这里一共就是八张乒乓球台,看起来不少。但是,乒乓球在我国可是国球的地位,喜欢打的人不知多少。去得稍稍晚一些,就要抢乒乓球台。记得自己中学的时候,还是打乒乓球的好手,这里承载了自己多少回忆。

那篮球场,自己当年其实不怎么会打篮球的。但是万鹏这小子喜欢打篮球。而且还打得相当不错。当时流行的是打半场,三对三的斗牛。万鹏总是拖着自己去打。

而自己呢,当年身高一米八,又扎过马步,下盘极稳。一般也不到处跑,基本就是在篮下,抢篮板球。不是自己吹,在篮下,还真没有几个人干得过自己。基本上,十个篮板球,就有五,六个要落到自己手中。

当时有一个叫孙矮子的人,最喜欢打篮球。但身高只有一米六八,他天天泡在篮球场上。自己压根儿没有怎么打过篮球。

但自己在场上,都可以轻松的完虐他,盖了他好多的冒。

这让孙矮子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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