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年头,谁不想活下来啊?若是出了灵花村……又有何处可去呢?”张伯劳喃喃着,摇着头进了屋。
伊木这还是第一次骑狼驹,狼头马身,喜食草木,全力疾行,日可行五百里。好在这头狼驹已经被张伯劳驯养多年,早已记住去丰城的路,否则伊木想要去丰城,怕是没那么容易。
如果可以的话,张伯劳是想亲自来丰城跟丰城城主许博商量事情的,但就目前来看,张伯劳不能在这种时候离开灵花村,所以只好派伊木去做送信这件事了。
没多久,朱大牛就把整个灵花村的青壮集合起来了,合计两百三十二人。
“各位,今天将大家召集在这里,是为了告诉大家,也许,灵花村有难了!”张伯劳的声音出来之后,在场的诸人一下就安静了。
已经习惯于每日耕作,过着安静祥和日子的人们,没想到会有一天从张伯劳这里听到灵花村有难的消息!
“里正,你可别忽悠我们,我们不是在安全区么?怎么会有难?”有人出声质疑道,也许说话的这个人不是故意想要质疑张伯劳的,只是对张伯劳突然说的有难这件事很难接受而已吧。
“哎,你们看!”张伯劳叹了口气,然后将疑似噬骨鼠的粪便拿了出来。
“这个粪便,是今早伊木在种植晶米的地里发现的。你们也都知道,我年轻的时候,是上过战场的。这个粪便,很像当年让人闻风丧胆的噬骨鼠的粪便。但究竟是不是噬骨鼠,现在还不知道,所以才将大家召集到了这里。”张伯劳又说道。
“噬骨鼠?那是什么东西?”
“田鼠一样的东西吗?”
他们的认识大致也就只有妖物很厉害,凡人不可敌而已,至于噬骨鼠是何种恐怖的东西,他们根本一无所知。
有时候张伯劳真的羡慕这些什么都不知道的人,因为什么都不知道,所以一点都不会恐惧。恐惧啊,是一种会让人感到自己弱小的情感。
“总之,各位只需要知道噬骨鼠是一种很凶残的妖物就是了。现在,我需要十个人与我一起去探查清楚情况,希望出来几个真的汉子。”张伯劳也难得跟他们普及噬骨鼠是什么东西,直接说出了自己这番行为的目的。
场面……顿时沉默了下来。
要这群村民安分守己的种地之类的,倒不是什么难事。但要他们去冒险做这种事,却是没人敢站出来了。
“哎,我来。”朱大牛叹了口气,举着手走到了人前。没办法,真没人去的话,凭着里正这个年迈的老人,又能干什么事?事关生死存亡,没人站出来,就是等死,站出来了,可能还有一线希望,即便这个希望不在于自己,也可以给自己的家人留下!
似乎是朱大牛的行为让更多的人想明白了,没一会儿,十个人就凑齐了。
张伯劳很欣慰,朱大牛这个人他很早之前就觉得不错了。为人忠厚老实,又知恩图报,现在又多出一个敢于担当,张伯劳打算这次事情过去之后,便将里正的位置交给朱大牛。
“好了,既然人齐了,那就出发吧。剩下的人好好守好村里,若是丰城那边的人来了,便告诉他们我们的去向!”张伯劳向留在村子里的人说完,便带着主动出来的十个人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