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为你,没有你,我也会走。”
玲珑有些窘迫,胡乱点点头。荀殷却看得入迷,从他的方向,可以看见女子始终垂着的睫毛,那么长那么浓密,微微的上翘,也料定她不敢抬眸看自己,所以这一刻打量她的目光不禁贪婪而肆意。
也许,他应该将这一刻牢牢记在心里。
“你对我,从未动过情么?”荀殷忽然问。
他这一声好似旱雷轰顶,惊得玲珑脚下一个趔趄。“小心。”他扶了她一把,两个人浑身一震,急忙各自退开。
玲珑脸色惨白道,“先生,从前有个人告诉我什么叫心花怒放,那便是……便是遇到一个让你心里开花的人,你会遇到那个人的。”她只会让他困惑与纠结,令他不开心,所以被他厌恶也是应该的。
“那你的心因为想到我而开过一朵花么?”荀殷问。
这个问题似乎吓坏了玲珑,她提着裙裾离开。
“先生,您再这样问我就失礼了,我……我的心里只有简珩。”
“在没有简珩之前,真的从未对我有一点点感情么?”荀殷并不阻止她离开,似乎这个问题深深的困扰了他。
那个急着离开的纤细背影略有些僵硬,玲珑白着脸,踟蹰了一瞬,在荀殷惊讶的目光里转回头,淡淡道,“倘若没有你,也许我早就因为不堪重负早早的凋零。谢谢你在我最痛苦的时候拉了我一把,你永远都是我最崇敬的那个人。我是因为你才去擎苍书院,也是因为你才去黒域,得知你就是秀之先生那一刻,我竟忘了所有的苦难,你永远都不知道在我心里,你有多遥不可及。我安于现状,一切都很好……但是我们不会好,因为我们有最完美的相遇,然后早就注定的结局。”
这是个素来自持的人,所以玲珑才敢对他说这样的话。
如果连面对的勇气都没有,又何来结束。
“只因为错过一次,就注定这样?”他问。
玲珑垂眸想了想,复又抬眸,“不是一次,是两次。”
两次?荀殷永远也想不明白,困惑而痛苦的望着她,但她眼里是同样的痛苦,这不是她所希望的,她希望他永远高高在上,似那天上的明月可望而不可即,一如第一次相遇。
玲珑转身离开。
是呀,恐怕此生荀殷都想不明白为何是两次。就连她也不敢想,只有简珩知道,只有他看得明白。
但是错过就是错过。简珩有情,玲珑不会负他。
更不会辜负荀殷,她配不上他。
那天,她下意识的摸了摸脖子,果然挂着一小块方玉,晶莹剔透,入手微微发暖,心里好似有什么东西裂开了,在抽芽,噌的开出了一朵花/蕾,玲珑只顾着傻笑。(见41章)
却等不到他回来。
简珩怎会允许她离开那么久,不管吵架是不是他挑起的,他总是没耐心冷战,不给她逃走的机会。以超乎常人的嗅觉,掐断她所有念头。
她的身体已经被简珩彻底的拥有,那是她逃不开的命运,是弱小如蝼蚁般的她生来就注定的。
她随波逐流,被人爱,爱上别人,伤过心,也伤过别人的心。
但是现在,尘埃落定,不是挺好的么。
玲珑怔怔坐在亭子里,接下来荀殷再也没有与她讲话。
直到平安抵达吴国,那么多人拥过来迎接她,唯恐她有什么不妥影响肚子里的孩子。荀殷立在人群之外,看了她许久,忽然道,“谢谢你,阿珑。”
那声音轻微的只有她才能听见。
玲珑没有闪躲,大大方方的凝视他,嘴角微微上扬。
天空蔚蓝而透明,晴朗的恰如其分,荀殷笑着往后退,目送玲珑在人群中朝与他相反的方向,越走越远。
她从容的收回目光,含笑而有礼的应对每一个人。
这样也挺好的,只要她开心就好,她爱简珩,便是最好的结局。
春风时节,吴国渐暖,盛夏也不远了。
一人一马一壶酒,荀殷看一眼这寂寥尘世,相见当真不如怀念,此后,他再不会看她一眼。
还记得她眼角晶莹的泪珠,惹他怜悯,将她抱上马的时候,他就该想到的呀,这是个女孩子。
为什么他连女孩子都认不出?
倘若认出了,那之后的眼泪都不会流,他会将她带在身边,远离所有的苦难,拥有自由的天地。
******
连孩子都有了,荀素沉默了一天。第二天就挑了几个手脚利索的侍女照顾玲珑。
八月份的时候,在简言的主持下,当着族里有身份的老人面,将玲珑的名字上了族谱,只等简珩归来,还她一个承诺的婚礼。
玲珑盼着那个少年早日归来,至于婚礼倒也无所谓,形式罢了,还不如想见的人就在身边来得实惠。
中秋节那天,玲珑的肚子忽然发作。
尽管早就算好日子,面对马上就要见面的孙儿,荀素一时之间竟也有些发懵。
家里早就备下两个经验十足的稳婆,不由分说驾着玲珑走进布置妥当的产房。含盈与红娟指挥下人烧水的烧水,煮盆的煮盆,就连大夫也准备了五个,轮番守在外院,以备不时之需。
到底是大家族调/教出来的,忙而不乱,眨眼就备好所有需要的东西,就连从跟前经过,也不带一丝风,更别说嘈杂的声音。
荀素惴惴不安坐在宴息室,简言不时差红菱过去看看情况,又见爱妻急得脸色发白。
“别担心,玲珑是个有福气的。”
“我……”荀素不敢乱说话,只能戛然而止。
不担心才怪,别人怀孕都珠圆玉润,那丫头瘦的皮包骨头,就连肚子也那么点,还不如她怀简铭七个月时的大。
肚子不大,孩子也不一定小啊。简言在心里偷偷说,不过他是公公,不方便开口议论儿媳罢了。
荀素忘了自己怀简珩的时候,情况其实跟玲珑差不多,吃不好饭,肚子也不大,简珩刚生下来的时候跟小猫差不多,吓得她都以为养不活,直到他发出一声嘹亮的哭声,中气十足,饭量也大,一个月下来竟长大了许多,跟普通满月的小孩没什么两样。
一声嘹亮的婴儿啼哭惊得荀素从炕上跳起来。
生了,总算生了!没想到这么快!荀素还担心要熬一天一夜,那可就危险了,以玲珑那副娇弱模样,只怕她没有力气,谁知道下半夜就生了!
是男是女?荀素激动的嘴唇哆嗦,又不敢贸贸然推开产房的门,产妇不能见风。
直到里面收拾妥当,她才进去,稳婆笑得满脸褶子,怀里大红缎面的小被子还绣着婴戏图。小被子裹着一个猫儿大的小东西,紧紧闭着眼,只看了一眼荀素的泪就哗哗往下流。
她喜极而泣,又想起远在他乡深陷狼窝的儿子,一时失态,竟泣不成声。
“恭喜夫人,是个小少爷。”稳婆笑盈盈的。
荀素勉强稳了稳心神,“赏,全部都赏。”
稳婆,大夫,下至干粗活的丫鬟,每个人都封了红包,分量十足,乐得稳婆合不拢嘴。到底不是寻常人家,这一份红包赶她在寻常大户人家接几十次生。
是男孩!太好了,是男孩!简氏人丁稀薄,荀素与简言嘴上虽然不说,可这心里每日每夜期盼的都是男孩呀!
无奈玲珑的怀像不好,又不爱吃酸,大家都认定这可能是个孱弱的小女孩。
荀素抱着孩子,走进内室,玲珑躺在床上,脸色比纸还白,红娟小声道,“少夫人用力过度,晕睡过去,大夫说无碍,接下来将养身体便可。”
“辛苦她了,你们定要打起十二分精神伺候着。”
“是。”众人应诺。
到现在还感觉如同踩着棉花,不大真实。荀素都忘了等在门外,焦灼着想要看孙子的简言,反倒抱着孙儿坐在楠木大交椅上发呆。
仔细一看,还真像珩儿,嘴巴好小,还没有一粒花生米大,鼻梁倒是挺高,其实小孩子鼻梁都不高,再高也高不到哪去,可荀素有经验,对比简珩刚生下来的时候,断定这孩子将来英挺不凡。就是眼睛没那么像简珩,似乎有长成桃花眼的趋势,玲珑可不就是桃花眼。将来不知得要招惹多少女孩子呢!荀素怜爱的摸摸孩子软软的小脑袋。
谁知怀里的小人忽然放声大哭,那嗓门要多嘹亮就有多嘹亮,荀素喜不自禁,直到奶娘走过来,提醒她,给孩子喂几口水,该喝奶了。
可怜的简言派人进去催荀素,却得到一个孩子要吃/奶还得再等会才能见到的消息。
荀素笨手笨脚的围在奶娘身边,看那孩子张着那么点小嘴巴艰难的喝水,好在银勺都是提前打好的,做的很小很小,可是奶娘的奶没法定制,那孩子一口含不住哇哇大哭,便不肯再吃第二口,因为费劲。
母子连心,孩子哭,玲珑竟醒过来,听见动静的含盈急忙走过去,又返身回禀荀素,“少夫人要看小少爷。”
哭成这样,也只有找他娘了,荀素将孩子递给玲珑,含盈在后面为玲珑垫好引枕,抚她半坐。
一投进玲珑怀里,啼哭戛然而止,孩子仿佛认人似的张开小嘴,可怜巴巴的等着,玲珑不知所措。
荀素道,“周妈妈,你快教她给孩子喂奶。”
幸好玲珑的那里很小,好似一颗鲜艳的樱桃,正好够那张小嘴巴含住,荀素激动不已,快看,快看,我孙儿会吃饭!
众人都陪着笑,心里却在说,谁家小孩不会吃饭?
简氏的孩子名字多由父亲来取,简言便给孩子先取了小命,好让大家叫着方便。
荀素抱着三个月的翼哥儿,外面快下雪了,屋里烧了地龙,温暖如春。孩子自然也不用包成小包子,只穿着玲珑做的百福小衣裳,一张小脸又圆又嫩,眼睛亮的惊人,似那琉璃美玉。
“我的翼哥儿真棒,是个小男子汉啊,你们快看,他能翻身了!”荀素整日围着翼哥儿,谁都看不入眼。
玲珑抿着嘴笑,“谁家小孩这时候都会翻身。”
“那也不如翼哥儿翻的这么有劲,你看他脖子多硬实,抬的又快又稳。”自己的孙儿当真自带闪光,荀素怎么看都不够,倘若不是玲珑必须给孩子喂奶,只怕她连晚上也要抱回自己的屋里搂着睡。
听见母亲的声音,翼哥儿眼睛一亮,竟咯咯笑起来,奶声奶气的却又清亮无比,小脚一蹬一蹬的,似乎想要朝玲珑爬,但他还太小,尚且掌握不了这样的技能,只能看着母亲笑,吐泡泡。
放下手里的针线,玲珑爱怜的抱起他,他就笑的更大声,竖了很长时间的小脖子一软,带着小脑袋歪进玲珑怀里,不停蹭着她,咿咿呀呀的发出一些声音。粉白的肉手轻轻拍着玲珑的脖颈,那小肉手小的令人心都化了,却不难看出十根手指修长,荀素一口断定,这手长得像简珩。但凡好看的地方都像她儿子。
嗯,这是他的孩子,长得自然像他。可是,他什么时候回来呢?
七个月的翼哥儿竟然会说“娘”。也不知他知不知道这个字的含义,一旦开心极了,就会啊啊呀呀的说话,偶尔迸出娘这个字眼,玲珑越逗他,他就越说。倘若玲珑中途离开,他就会扭过身子四处寻找,还学会挪屁股,一点一点挪,让自己肉嘟嘟的身体移动,家里的奶娘与丫鬟被他的样子逗得前仰后合,却也不敢放松警惕,时刻看着这个好动到不行的小家伙,唯恐他磕着绊着。
玲珑每日陪荀素说话解闷,两个人相处的还算平和,又因为翼哥儿的缘故,荀素爱屋及乌,倒也不曾再挑剔什么。
只是这个孩子长得太像简珩,越大就越像,即便有双类似母亲的眼睛,可他微笑时,凝神时,每一个眼神都像极了简珩。玲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只敢在深夜里落泪。
四月末周国与魏国爆发了一场战争,双方草草打了几天便各自鸣金收鼓,大概都忌惮吴国吧。也许跟冷谦的突然离世有关,素来举手无悔的魏国仿佛一夜之间失去三分锐气。
五月份,收到简丛来信,简氏族人辞别吴国,回到明镜岛,这才是他们生生不息的地方。
六月份,九个月的翼哥儿可以扶着东西迈步,还会在玲珑喂他吃鸡汤南瓜粥时咬勺子,荀素说他要长牙了,牙龈痒。不过翼哥儿最喜欢玲珑抓着他的小手,他会朝玲珑迈步,晃悠悠的小步子,甚至还试图让自己跳起来,当然,他跳不起,离开母亲的手,他甚至都站不稳。
明镜岛的花树一夜绽放,尤其五颜六色的木绣球,一团一团,好似仙境一般,白的似云雾,红的如朝霞,紫的若虹光。
侍女立在周围,笑嘻嘻的看着翼哥儿学走路。玲珑微微蹲着身子,两手捏着掌心小小的肉手,对翼哥儿道,“再走几步,翼哥儿走的又稳又好。”
“他长得真像我。”不知何时,简珩竟立在她身后,俯身在她耳边道。
玲珑仿佛被电了下,泪光一闪,泉涌般溢出。
—————正文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