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军方订单被北方武器公司夺取了,但是他们绝对无法和自己竞争国际市场?
哪怕是新型步枪更先进也不行,为什么?因为最高统帅部是绝对不会在国外出现同类步枪之前就开放出口的。
就和1864年型林德步枪一样,刚服役的时候因为性能领先,所以需要进行一定的技术保密,同时也是为了保持帝国陆军在武器上的性能优势,所以是不会开放出口的。
一直等到国外研发出来了同类产品,那么帝国才会开放出口限制。
因此在1872年的今天,在国内的新式步枪无法出口,而国外的金属子弹后装步枪也刚开始服役的时候,皇家武器公司就是获得了一个极为难得的战略机遇期。
他们的1864年型林德步枪可以提前数年抢占市场。
皇家武器公司那边因为有林德步枪在,所以并没有太过担心自家的轻武器工厂,倒是湖广武器公司那边有些尴尬。
不管是林德步枪还是新式步枪,这可都不是他们的。
没办法,只能是继续靠代工生存了,不过他们有着军方的大量野战炮订单,这火炮可比步枪赚钱多了。
至于民营的广盛机械公司,他们倒是无所谓,这能够杀进前二,就已经足以证明了他们的实力,再加上他们原本就没有大规模的兵工厂,之前也只是代工生产而已,大不了再积累几年,然后竞争其他订单。
不提国内的这几家国防厂商的想法,却说军方这边。
选定了北方武器公司的新式步枪设计后,军方就是给予了正式的军方编号:1872年型北方步枪。
该枪的口径为十一毫米,发射黑火药金属子弹,全重四点四公斤,全枪长1340毫米,子弹初速为四百四十米每秒,有效射程可达一千三百米,采用外置单排式弹夹供弹,容量为五发。
射击性能上,比1864年型林德步枪略微少一些,但是受限于当代的工业技术水平,其实也好的有限,最大的不同就是采用弹夹供弹后,可以连续射击。
此外和寻常的弹仓供弹不同,打完弹仓内的子弹后,不需要直接向步枪的弹仓一枚接着一枚补充子弹,而是可以直接拔出打光子弹的弹夹,替换已经装好子弹的新弹夹,可以最快速度的重新射击,而不至于火力中断太久。
同时外置式的弹夹可以事先装好子弹,战斗的时候直接换弹夹就可以了。
而这也是连发步枪和单发步枪的最大不同,其火力的密集度比单发步枪提高了不止一个层次。
此外,该枪的编号也是宣告着一种全新的步枪品牌的崛起,那就是‘北方步枪’。
自从1871年开始,陆军对现有的新式武器采用了国内历法以及西历混合的模式,而不再单纯的采用西历,主要区分就是重武器采用国内历法,轻武器则是使用西历,去年服役的十四年式75野炮、十四年式75山炮,今年服役的十五年式120野炮都是这个模式。
而步枪则是继续沿用西历年份作为编号,但是在北方武器公司的强烈要求下,军方也是继续沿用了这款新式步枪的名字‘北方步枪’
北方武器公司也是有着野心的,他们也想要打造出来一个和林德步枪一样的知名步枪品牌,然后到国际市场上狂捞一把。
如果说国内的订单只能是靠量取胜,利润普通的话,那么国际军械市场的利润可就非常高了。
不管在什么时代,军火生意的利润都是堪比毒品生意的,利润百分百甚至百分之三百都是稀松平常的事。
不过虽然利润高,但是军火生意也不是那么好做的,帝国出口最多的就是林德系列步枪了,算得上是帝国最畅销的军火。
其次就是六十年代时期铁铸前装线膛炮,这十二磅的铁铸前装线膛炮和林德步枪基本都是搭配销售,能够看见林德步枪的军队。或多或少都会有这种火炮。
再过来就是一些小吨位的军舰了,尤其是镇广级小型铁甲舰延伸而来的四百吨到一千吨级别的小型铁甲舰,乃是帝国军舰出口的拳头产品,不仅仅有东南亚地区的几个小国采购,就连奥斯曼土耳其都是采购过这种小型铁甲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