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让人说?我偏要说……”
这一次我没能说出来,因为嘴被他用嘴堵上了,他总是这样粗暴地实施突然袭击……
为了响应凌隽让我和大娘搞好关系的‘号召’,我决定做一些讨好大娘的事情,想来想去,决定亲自下厨为大家作一次早餐。
在寻常人家做早餐那当然是非常普通的事情,但是在凌家这样的豪门,主子是不会亲自下厨去做饭的,为了显示我不把自己当‘主子’,也显示我确实是想讨好所有的人,我决定下厨做餐早饭。
做正餐那肯定是吃不消的,凌家人太多了,我搞不定那么多人的饭菜,再说我会做的菜仅限于西红柿炒鸡蛋和水煮白菜什么的,实在是上不了厅堂,当然不敢在凌家这些人面前丢人现眼,唯有做早餐会更简单一些。
大娘喜欢吃甜食,而我正好会煲红糖桂花粥,于是我在凌家做的第一次早餐,就决定投其所好,做成红糖桂花粥。
平生极少下厨,手忙脚乱自然不用细说,在佣人的帮助下,我终于完成了我的大作,我亲自给大娘盛了一碗,她轻喝了一口,竟然赞不绝口。
“不错不错,看来秋荻真是下得了厨房,上得了厅堂啊,真是不错,这粥煲得非常的香,甜而不腻,还有桂花清香,回头你教教下面的人,让他们以后经常弄给我喝。”大娘高兴地说。
“大娘要是喜欢喝,我以后经常煲给你喝就是了,也不用下面的人来做了,红糖桂花粥是我家乡的特色食品,只有我们那里才有的。”我说。
“好啊,那你以后就经常做给我喝,只是辛苦了你。”大娘说。
“不辛苦,只要大娘喜欢喝,那我就经常做给你喝,这没什么问题。”我说。
“那好,那大娘谢谢你了。”大娘说。
“大娘,那我上班去了。”我说。
“你去吧,我一会了也得到公司去处理事情呢。”大娘说。
因为最近在凌家和欧阳菲相处得不错,大娘特地给我配了一辆二手奔驰跑车,虽然不是新车,也有八成新,颜色是我喜欢的红色,我不喜欢有司机跟着,就每天自己开着那辆红色跑车上下班。
虽然只是辆二手奔驰,也不是什么顶级的豪车,但在同事们的面前,已经是非常的酷炫了,澳城本来就小,开着跑车十来分钟就到了我上班的公司了。
自从我的身份在公司公开后,我其实就成了分公司里的第一号人物,我当然没有仗着自己的身份去和崔天华争权,但我既然是凌隽的人,那在其他同事的眼中当然就是凌家的人了,尽管我一直刻意保持着低调,但身边同事对我的态度已经不可能恢复到过去那样的状态了。
一个人的身份就像一种无形的资本,在社会圈子中会形成一种看得见的优势,我并不是那种仗势欺人的人,但凌家少奶奶的身份就像一把高悬在所有人头上的尚方宝剑,他们担心如果得罪于我,我那把剑就随时会发生威力让他们丢掉饭碗,全球经济不景气,澳城自然也不能独善其身,失业率持续升高,饭碗难求,他们当然畏惧。
当一个人处于强势的时候,也许会鄙视那些畏惧强权的人,但当一个人处于弱势时,就会发现,在生存面前,强权是不得不畏惧的,政客就得畏惧他们的上级,因为上级随时可以给小鞋穿,公司职员就得畏惧老板,因为他随时会拿掉你手中的饭碗,公司的同事畏惧我,就像我畏惧大娘一样,大家都处于弱势,我非常能理解他们的感受,所以我从不会仗势欺人。
每一个圈子都遵循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所以要想不卑微地活着,不总是活在别人的阴影里,唯一的途径,只有让自己变强大。
别无他法。
我在公司的工作作量急剧减少,以前负责的那些琐务现在桑季她们是打死也不会再让我做了,我平时的工作几乎都是参与决策一些公公司高管能够拍板的事,在公司的时间久了,对公司自然有更深入的观察,加上以前在万华时的管理经验,我还真能帮崔天华作出一些好的决策。
虽然美濠的危机还在持续,但我们分管的公司业绩却明显好转,我违着凌隽的意思把公司的业绩提升上去,一方面是为了提升我在分公司高管中的威信,我要让他们明白,我齐秋荻不是一个花瓶,我是能凭真本事做出业绩的,现在我在公司虽然还只是助理的职位,但实权其实已经很大,有点垂帘听政的感觉,这样的结果是分公司的这些人都成了我的人马。
每一个群体中都会分圈子,也就是所谓的派系,如果能够把这个分公司的人全部笼络在我的麾下,那其实也是为凌隽以后的登大位打好基础,集团的董事局虽然决定着总裁的人选,但是下面也得有人支持才行,需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下面的人不支持,那在高位上肯定是做不长的。
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在美洲的内部能建立起自己势力,帮助凌隽完成他最终夺权的目标,我虽然是一个小女子,但女子也有男子不能比的优势,女子不易让人戒备,更具亲和力,就像欧阳菲那样,虽然下面几个儿子争来斗去,但她却始终稳稳地坐在董事局主席的宝座上几十年,这便是女人的优势。
欧阳菲虽然讨厌,但却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也许不必像她那般狠毒,但我可以学学她的强势和运筹帷幄。
我希望我在她的年纪,比她还要做得出色。
一天的工作终于结束,我心情大好,开车回到凌府,凌家并没有像平时晚饭时间那么热闹,几个佣人看到我,脸色都怪怪的。
我意识到好像是有什么事发生了。
管家见了我,也是一副避之不及的表情,我难道成了瘟神了?人见人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