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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时间来到了第四天。
一大早离虎、明光、寒树他们就都过来了。
因为今天他们要带着交易的东西赶往莽龙部旧部。
按照昨天的说好的,人数五十,坐骑五十,狼五只。
当然,路过丛林的时候他肯定是要去找狼王“借兵”的。
现在木风自己也感觉到,他对于找狼王帮忙越来越顺手,给猎物也给的是丝毫不手软。
毕竟他给出的是猎物,狼群可是拿着命在外出啊。
他感觉自己现在跟狼群的关系就像是雇主跟雇佣兵的关系——这让他不得不感叹前世玩的一款游戏里,有个职业叫“雇佣兵”的,当时他还感叹怎么会有这么个奇葩职业的。
没成想,现在他就在“花钱”雇狼。
披甲地龙、明光在家带着剩余的近三十战士,再加上扶余率领的十来个女战士保护部族。
所带的东西有五罐盐巴,活着的角鹿跟羊各二十只,都是捆好了直接放在马匹上面,确定不会影响他们赶路的进度。
有意思的是,这些猎物都是公的。
除此以外,骨刀五十把,石棒五十把,都是之前从其他部族缴获而来,被扔在部族的山洞里当废物来着。
任谁也没有想到,这些东西跟盐巴竟然成了这次兑换东西的主要物资。
交易的东西准备好了,木风他们也带上了自己的武器。
马背上各自准备了弓箭、飞石索、乌朵以及竹枪这些东西。
考虑到保密性,木风准备到时候并不带着坐骑、弓箭这些东西进入莽龙部,预计留着二十来个人在附近隐藏。
一不露富,二不暴露实力。
但是必要的防身武器还是要带着的。
于是木风要求所有出发的族人都在自己的兽皮衣服里面再缝上几个口袋,每个口袋里面能装上几个石子,共计十来个,加在一起差不多有个拳头大。
然后把乌朵当做束腰的腰带或者是缠在头上的束发绳索,这样就不容易引起旁人注意与怀疑,也能在出现危机状况下做应急用。
竹枪则是被他两端用兽皮包住捆好,当做挑东西用的扁担用。
这样一来,如无意外,谁也不会想到姜氏之人每人随身带着的就是武器了。
“世道危险,人心险恶,不得不防!”木风这样跟所有人说,而后一挥手,“出发!”
于是姜氏族人再次出族,路过巨树的时候他再次跟狼王借了“子弟兵”,这次已经完全没难度了,二十来只狼几乎是巴巴地就跟在他们附近了——有两只狼甚至来到大麻子身边小心嗅了嗅,叫了两声之后就自顾自向前主动探路起来。
木风心底暗爽,这种“借兵打仗”的感觉真的是太爽了。
不用担心管理问题,不用考虑后续的人员安置问题,只需要给出“每只狼一只羊”的“昂贵”报酬。
省事省力省心,嗯,也省猎物!
莽龙部距离姜氏路程其实不远,来回步行只有七天时间,细算下来单趟是三天多一点,放在马匹差不多一天左右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