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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会派谁?”周怡宝问着,隐隐的担心起来,其实,这个担忧,早前也有过,但是,连亦琛没有提起,她便以为连亦琛,已经运筹帷幄,现在看起来,连亦琛似乎,也有那么一丝半点儿的隐忧啊。唛鎷灞癹晓
“不知道。”连亦琛微微的低了头,看着周怡宝的眼睛说,“不过,我们一会儿,就会知道了。”
宴会以司马大少爷的登台讲话,拉开了帷幕。
连亦琛和周怡宝走到人群之中,正好看见曲晓亮。
曲晓亮一脸焦虑的跑了过来,对连亦琛小声说:“大哥,你最坏了,拉着嫂子一下子就跑的没影了。”
连亦琛说:“要说悄悄话,谁会带你这个拖油瓶。”
曲晓亮便卖着萌,看着连亦琛,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连亦琛正了脸色说:“司马大少要说话了,你先收起你的天然萌。”
曲晓亮自然会意,乖乖的站在了一边。
周怡宝呢,微微的伸了头。
说起来,这个司马大少,究竟长的什么样子,还真没人知道呢。
如果说司马家的幺少司马烈,是个万年面瘫男,叫人害怕。这京城里的记者,最头疼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司马烈,还有一个,就是司马大少,司马行。
为什么呢?
司马烈这个人,不常出席司马家的各种场合,出场了,记者问话,最多是冷着脸,不说话。
而司马行这个人,脾气出奇的坏,司马家本来就是做娱乐公司出身的。司马行念的是导演专业,毕业以后,管着司马家偌大的娱乐公司,旗下多的是导演,多得是艺人,年年有新歌,年年有新戏。司马行是个管理手段强硬而果断的人,他一年之中,在地球上东西南北的转来转去,通常不在国内。但一旦回到国内,改走人的走人,改雪藏的雪藏,改封杀的封杀,一点情面都不会留,一点功劳都不会念。
一旦他回到国内,国内娱乐界,就像是发了地震一般,鸡飞狗跳,各个心力交瘁。
他说的话,没有人敢不听,也没有人敢求情。
他偶尔也会去片场看看演员们演戏,或是去录音棚听听歌手们录新歌。一旦看的不爽,听的不悦,立刻拍了桌子,要么破口大骂,要么全部飞掉,一个不留。
他骂艺人,骂导演,骂写歌的作曲的,就连祖宗十八代都会顺带着问候。
他就是这么一个恶名昭彰的大爷,他就是这么霸道不讲道理。如果遇到记者,他不光骂,还动手打,用话筒酒杯砸,恶劣的事情,没少做过。
但是,这些娱记只能自认倒霉。在太岁脚下混饭吃,就只能这么着了。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大爷,还是有这么多人,不去恨他,说他是真性情。这的确是司马行的真性情,不假。就算他到了三十岁,他也愣是没有改过来。
因此,娱记最头疼司马行,第二头疼的是司马烈。
周怡宝对于娱乐事业倒是不怎么关注,但是司马行举手就打记者、不问因由飞掉艺人的新闻,倒是知道不少,司马行已经横行的整个京城的娱乐界,都撼动不了了。
如果不是司马行即将迎娶的人是周娇娘,周怡宝也会八卦的揣度着,这样横行霸道的男人,究竟要找怎么样的女子,才能好好的过日子。
在周怡宝传统的头脑里,结婚的概念,就是稳定而安心的过日子。
所谓夫妻般配,无非说的是,能够相濡以沫,细水长流。
而司马行显然,不适合和一个简单的女子生活。
周娇娘对于司马行来说,也许是刚刚好的程度。
周怡宝想,当年,周娇娘对她有过乳母之恩,尚在没有嫁人时,那个时候,周娇娘就已经卧底在仁孝村了,究竟卧底了多少年,或者说是从一出生,就注定了卧底了仁孝村,也不是没有可能。
至于,周娇娘比司马行年纪大上几岁,又究竟和司马行的感情是如何发展而来的,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感情,总而言之,也可以说,司马行娶周娇娘,是对周娇娘常年卧底的一种形式上的嘉奖。
但是,司马行这样恣意妄为的性格的人,真能受得了这桩子婚姻吗?
当然,周怡宝笑了笑,这并不是她应该担心的事,才对。
单一个连亦琛,她都关心不过来了。这段日子,她一直再看师傅留下的半本医经,里面记录着疑难杂症,也记录着古怪的治疗方法,无所不用其极,有些药引,更是古里古怪,她从来闻所未闻。
她之所以认认真真的看这本书,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为连亦琛找出病根。
连亦琛虽然近日来没有发病,可是,再次发病,还是会受很大的折磨,他始终忍着,让人好像看不出来他有什么一样。
但其实,他的身体,承受不住的极限,就是晕倒。
她已经看到了他好几次晕倒,很能明白他的感受。他在很努力的压制,而浑身,就像是有一股力量在他的身体里面搅动,翻滚,他的血管,更像是爬满了无数的蚂蚁,不停的撕咬啃噬。
她完全能够明白。
她每次听到温颜,或是连亦琛自己说起那段关于六岁时候的往事,她就会觉得特别的沉重。
一个只有六岁的孩子,应该开开心心,肆无忌惮生活玩乐,童真无比的男孩,却承受着来自于家庭的巨大压力,和堂兄弟姊妹的背叛和欺骗。
他六岁那年,从墓地里生存了下来,走了出来,才有了今时今日的他。
所以,他说他的童年在六岁结束,所以,自从母亲去世,奶奶去了元山寺修行,他默默的等着自己长大,毫不犹豫的离开了连家老宅,那座桎梏的牢笼。
周怡宝看着连亦琛的侧脸,他正在认认真真的看着台上。
司马行还没有出现,周怡宝便有了足够的时间,仔仔细细的看着连亦琛的侧脸。这个侧脸,她看过无数次,他每次一认真起来的样子,就会特别的迷人。
周怡宝忽然想起了有一日,他带她第一次去了书房,书房之中,另有乾坤。
小小清幽的茶室在侧,茶具一应俱全。
那一日的阳光,微微的透过窗户,打在连亦琛的脸部的侧边,晕眩着金色剪影。
安静祥和的他,就像是坠落于凡尘之间的仙人,带着她穿越了喧嚣繁复的尘世,来到了一片安逸不争的桃花源。
如果她是诗人,这是古代,恐怕会风雅的吟上一首诗歌。
但她不是诗人,这里也不是古时候,她从来没有想过,连亦琛这样的精通茶道,美轮美奂的展示着他泡茶的技艺,让她看的目瞪口呆。
她十七岁以前,和同学在周末的时候,进过茶楼。大多是女子泡茶,穿着旗袍,技艺精湛。后来去了国外,唐人街里,也有人泡茶,她不常去,总觉得,没有京城的正宗。现在,她看着连亦琛,才明白,连亦琛才是一派正宗。
茶道,讲究的是人茶合一。连亦琛将他整个人,都融入了这杯茶水之中。周怡宝抬手,细致的品着,顿时,像是饮到了这世上独一无二的甘泉。
难怪,连亦琛和她的想法不谋而合,说要办一场汉式婚礼,他甚至擅长茶艺,他是在以自己的行动,保存着中华的传统和精髓。
周怡宝慢慢悠悠的喝完,半晌没有做声。
她看着墙上的书法,龙飞凤舞,刚劲有力,是他写的吗?恍惚之间,像是看到了还在人世的外公,一支毛笔,饱蘸墨汁,一副副药方,开了出来。
外公的毛笔字,写的很好,好在哪里,周怡宝不知道,她只知道,她完完全全,被外公的字,迷住了。外公会教她写字,但她写的不好,秀秀气气的,小巧极了,丝毫没有外公笔下半点的霸气。她那时候年纪小,看到自己的字写的不好,就和外公闹脾气。
外公就会乐呵呵的说:“怡宝,你的字不是写的不好,你这是簪花小楷的雏形,有人说过一个东晋的女书法家卫夫人,她写就的簪花小楷,可谓是碎玉壶之冰,烂瑶台之月,婉然若树,穆若清风。”
“我才不要和别人一样。”小小的周怡宝摇头晃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