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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亦琛和周怡宝耍了一番嘴皮子,两个人便开车去外面吃饭。唛鎷灞癹晓
周怡宝还记得有一次晚上,和连亦琛在外面吃饭,吃的尽兴,喝了点小酒,微醉,却跑进了婚纱店看婚纱,还惹得连亦琛买了婚纱。
婚纱买了,她却想着的是,汉式婚礼,着实是让连亦琛好生破费了一番。
她甚至还摔了连亦琛的手机……温颜为了让她安心,说手机是山寨的,可是,后来,她找工作,在网上投简历的时候,顺手查了那只手机,市场价的数字,让她数了位数,数了好几遍,尔后,又看到了一则关于连亦琛几年前竞拍到天价手机的新闻。
她才知道,虽然连亦琛没有怪她,温颜也说了善意的话哄她,她的心里却是内疚万分的。
她欠了他,太多了。
她在他家里白吃白喝,还害得他花了冤枉钱。如果她要和他算账,他就会说,已经是夫妻,计较钱财伤了感情。
可她终究,还是于心不安。
关于那个手机的抵偿,温颜给她出过主意,说是给连亦琛一个特别一点的礼物。一直没有时间好好想一想,可以要送什么给连亦琛,特别,什么东西,对于连亦琛才是特别的呢。
加之,要送礼物,是需要钱的,她忽然想到了陆弋阳手里,有她的一笔工资。
事实上,她是不太好意思去要那笔工资的,她在TIME酒店里,并没有什么贡献,就连变成陆弋阳的助理,也只是在医务室里看看书喝喝茶。
不过,想来陆弋阳很久没有联系过了,自然,工资的事情,她不好意思开口说要。
那么,她只能先想好送什么再说了。
若是一定需要用钱,就要另想办法。
这样想着,连亦琛已经开着的车,已经停了下来。
周怡宝问:“这次是去哪里吃饭?”
“看看,你还记得这里吗?”
“啊,就是上次那间中餐厅吗?”
“我很喜欢这里,这里让我觉得很舒服。”
“嗯,舒服倒是真话。”
二人走进餐厅,周怡宝也觉得这间餐厅很让人舒服,所以上次吃饭吃的尽兴,还叫了啤酒。
服务生问着:“两位是坐大堂,卡座,还是包间?”
“包间。”连亦琛说着。
服务生便领着二人上了二楼。
两个人坐了下来,连亦琛在点菜,周怡宝看着四周。上次周怡宝从TIME辞职,连亦琛带她来吃饭,来的仓促。而且是坐在大堂之中,人多,热闹,却吃的神清气爽,似乎是吃饭有个气氛,吃的也多了。
这一次,心情不一样,有的是好心情,而坐的地方换成了包间,包间的装修,相对大堂,就精致的多了。
古色古香,雕龙刻凤,其中一扇屏风,引起了她的注意。
她差点笑出声来,屏风是木制的,上面的彩绘,居然是刘关张三人列队跪拜,手持焚香,神色恭敬,屏风上书,桃园结义。
连亦琛点完菜,她看了看菜单,都是她爱吃的,于是点点头,点了一份红烧猪蹄,对服务生说:“可以了,快些上菜。”
连亦琛却要喊服务生,周怡宝拦下来连亦琛。
连亦琛说:“你又不吃猪蹄。”
“你爱吃不是。”
“你怎么知道我爱吃?”
“我见你盯着菜单中的猪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周怡宝说,“你知道我不爱吃,所以在我面前,你也从来不吃,忍了这么久。”
“哈,你岂是不爱吃,就连看,都看的难受,我要是吃的话,岂不是要影响你的食欲?”连亦琛笑着说,“你看看你,这样的瘦,旁人看了都以为是我不给你饭吃。”
周怡宝听到这里,也笑了起来。还记得前段时间,时隔多年以后遇上温彤彤,彤彤也是这样的说辞。彤彤气愤难忍的说着,是不是连亦琛不给她吃饱饭。
一想到这里,她的笑意更浓。
连亦琛看着周怡宝笑意渐浓,心里也着实开心起来。
……。
吃晚饭,连亦琛拉着周怡宝去超市。
两个人一起逛超市的经历,是从来没有过的。
连亦琛对于逛超市,可有可无,他不爱吃零食,常年一个人在外生活,工作忙碌,即使是吃饭,也是时时对付,哪里有闲情逛超市,最多了在超市里拿了饼干饮料,结账以后,就匆匆出了超市。
而周怡宝呢,对于逛超市,似乎兴致浓浓,连亦琛推车,她一直兴致勃勃的看着货架上的货物,然后说:“这是我出百草村以来,第一次到超市里来。”
“你喜欢吃零食吗?”
“零食对我来说可有可无,小时候,我很爱吃零食,但我在国外念书的时候功课很多,连吃饭的时间都很少,更别说有时间去买零食吃了,后来到了S市,我那段时间不喜欢医生的工作,也不喜欢和医院的医护人员打交道,对于生活都是兴致缺缺的,除了在医院实习,就是宅在家里,哪有兴致去逛超市。后来到了百草村,那里是什么样子的,你是知道的。但我喜欢超市的原因,只是为了看这货架之上花花绿绿的包装,看这些人,来来往往。”
“你的想法一直很特别,哪有人跑到超市里来,不为了买东西,而来看人的?”连亦琛笑着说,“你让我想起一部电影里说的话。”
“哦?电影里说的什么?”
“说现在的人,谁没有半个奇怪的癖好。就像是现代人如果不得个忧郁症什么的,都不好意思出门见人。”
周怡宝笑笑说:“人人都有癖好,也有弱点。而每个弱点,都是有成因的,有迹可循的。”周怡宝站住了脚步,继续说,“你看,我就有晕血症。”
“我倒是以为,你的晕血症已经好了。”
“嗯?你怎么知道?”
“自从你跟着刘白学了医术以来,不知道是他用方子调好了你,还是用什么法子训练了你,总之,你现在的晕血症,多半是好了。其实,最初你的晕血症就有了好的迹象。三年前,你成为医生以后,为那个洋人做手术的时候,就已经不晕血了。”
“三年前的事情,你居然记得这么清楚。”
周怡宝还记得自己的晕血症,事实上,是由来已久的。
她本身就患有晕血症,小时候,周逸飞在她面前出了车祸,她被刺激了之后,晕血症由此一发不可收拾。在上大学期间,她已经很努力的在克制自己的缺陷。零八年那年,她回到国内,上了汶川前线,她在汶川前线积极救援的过程中,晕血症奇妙的不药而愈。她从前线下来,再次回到医学院,她的晕血症,越来越严重,甚至已经无法再配合导师完成科研工作。
说来,她的晕血症,就像是一种程序,随时开启,随时关闭。
到了S市真正实习的时候,她一方面很抵触父亲周宏一定要她做西医,一方面,她的身体和心里,也在逃避着做医生,晕血症,便日渐严重起来。
而连亦琛说的没错,她真正站起来的是,在为那个洋人,做手术的时候,竟然一场手术下来,她完全坚持了下来,没有晕血。
现如今,所谓的晕血症,也已经不药而愈。不过,究竟会不会再次复发,谁也不能确定。
套用连亦琛套用别人的话说,说现在的人,谁没有半个奇怪的癖好。而谁,又没有半点怪病。
而连亦琛竟然还记得,她三年前参与的手术?
这就令她,有些惊讶了。三年前,他是高高在上的院长,她是一个实习生,虽然在地铁上结下梁子,后来也有些往来。可是院长日理万机,连她做的手术都记了下来,真是,让她惊讶了。
“那是自然,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当时分科在即,你说你想去收发室派报纸,我就捉摸着,应该让你真正的面对你所害怕的。”
“竟然是你可以安排我去外科?”周怡宝虽然惊讶,却心中暗自忖度起来,当初,她去外科,果然是他的刻意为之?
“我有这个意思,而正好外科主任罗中人牵头,和其它主任一职投票,将你选进了外科,我便顺水推舟了。”连亦琛说。
“我有两个问题要问。”
“好,你问吧。”
“第一,是不是在三年以前,你就已经认识我,不然,你对于一个陌生人,为什么要如此的良苦用心?”
“是,在我成为S市医院的代理院长以前,我就认识你。但我不会告诉你,我是怎样认识你的,我等你自己想起来。”
“也罢,第二,我在S事的医院里实习期间,我明明表现的一塌糊涂,罗中人还点名要我,他对于这件事情其中的目的,你究竟是知情,还是不知情?”
“他的目的,我若是现在说来,怕你觉得,我会是小人之心。我只问你,你在S市医院里有段时日了,你可知道,罗中人和护士蔡莱,是什么关系?”
“我知道。”
周怡宝若不是那一晚撞见了罗中人和蔡莱。
自然不会知道他们之间的那种微妙的关系。
那一晚,她也就在那么一瞬间明白了覃迪留下的好意的暗示,医院的男女关系,果然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原来你是知道的,那罗中人的目的,就显而易见了,你有什么,是值得他这样做的。”
“嗯,不说了。”周怡宝微微的低了头,原来,是这样,罗中人对于她的百般维护,终于得到了合理的解释。连亦琛的话说的很明白,她也不想再听下去,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
忽然,周怡宝听到有人喊了一声:“抢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