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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后,警察到了,到现场取证。
承欢和团长也被带到了公安局录口供。
被咬伤的胖子一口咬定是承欢养的宠物犬伤人,他们才会拿出匕首自卫,承欢还用电棍敲晕了他的朋友。
没有人证,楼道里也没有监控,承欢和胖子各执一词。
带队的张警官看向承欢,“有养狗证吗?”
承欢摇头。
“非法眷养宠物!”张警官看了一眼承欢,顺手拿起承欢的“防狼棍”看了一眼,“jing用电棍哪里来的?”
这是警用的?
怕把乔乔牵扯进来,承欢一口咬定在网上买的。
想到上面吩咐过让她吃点苦头,张警官“哼哼”笑一声,伸手关了摄像头,“嘴巴还挺严实的,非法持有警棍,就这一条就够你吃一壶的!”
看这架势,承欢觉得情况不妙,难道要对她用刑?
就在这时,张警官的手机响了。
他站起来,出了刑讯室,“头,我正在录口供。”
局长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霍靳媛,“是这样的,先等等,过了明天再说。”
他挂了电话,看向霍靳媛。
霍靳媛坐在局长的位子上,颐指气使地看着他,“如果有什么消息第一时间通知我。”
“好的,霍大小姐。”局长点头哈腰地出声。
霍靳媛站起来,提着包出了警察局,上了车想到温华的事看向管家,“老刘,你觉得和承欢交往的男人和那个帮助温华的会不会是同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