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们,砍死镇中帮的狗杂种!”突然,刚刚冲出通道,疯狗连气儿都没喘过一口,便只听得胡同左边那一头猛地响起了这个声音,随即,一阵豁亮的手电筒光束照射而来。黑压压的,那边冲上来的人至少也在百八十个人以上。
我靠!今晚是什么情况?
疯狗没敢顾及太多,“哇”的一声大叫便抢先往胡同右边那一头狠命的扎了去。
一路没命的狂奔,这度连疯狗自己也不得不自叹自己没去当长跑运动员那还真就是为国家为民族造了一份孽损失了一个人才。
老子要去了,刘翔还算个屁?
但眼下情势却由不得他瞎想,胡同每逢岔道口,都会有对方的埋伏。他可不敢接战,虽然自诩牛B二代,但牛B二代也不一定就是说一定要把身体搞烂。
幸好背后还有这么多小弟挡着!他心中不由得为自己的高明庆幸。
果然是跑步高手,五六百米的黑胡同,他竟然只花了一小会儿工夫便跑到头了,厉害!
眼前一片空旷,只见四面废墟一片,老旧的工厂躲在高墙里仍然不辞辛劳的冒着黑烟,像是都在等着看好戏的庸人路客那般。
不过眼前却是一片废墟,废墟挺宽,足以比得上半个足球场那般大小。废墟中间早已被路人踏成了一条路,那路直穿对面的老旧工厂区,然后直通外环大道。
只要到了大道上,危险系数就会减少一半。
如此一想,疯狗心头一阵乐呵,于是更加拼命的朝前狂奔而去。
但正当他刚以风一般的度逃到那片废墟中间是,忽地只见眼前一阵强烈灯光射来让他直觉双眼一阵刺痛。
“哈哈哈,疯狗,你爷爷我在这儿等你很久了!”
寻着那声音看去,只见前面忽地犹如神兵天降那般围上来黑压压一片人。只见他们每人胳膊上都缠有一条白色布带,而那带头的家伙,疯狗认得他,是他,白狼!
这一刻,兄弟们不禁心中更加佩服楚南的领导指挥能力,他们不由得都想起了战争电视剧里的情节,只是没想到,如今,他们却全都变成了那些豪情万丈场景中的主角!
楚南脱下外套扔到一旁,身上就只穿着他那件白色背心,胳膊上,还紧紧缠绕着一条白色布带。
脱了外套,这一刻,人们才看见,原来,他那两条臂膀,肌肉也相当达哩。而那握着雪亮开山刀的手,也在这一刻青筋直冒。
他咧嘴一笑,笑得有几分狰狞。
忽地,他大喊一声,“兄弟们,问这个天下谁才是老大?是我们狼头会!吃掉镇中帮,我让你们成为王中之王!砍了他们!”
话音一落,他右臂抡刀,率先便冲杀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