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她每天都做饭,虽然这里的女子都这样,但有了他大嫂作对比之后,他还是觉得他媳妇辛苦了。
想到这赵墨眼神一暗。
之后回到房间拿了桌子上的两匹布,一匹蓝色一匹粉色,蓝色的送给赵母,粉色的送给赵小妹,这是他和媳妇商量好的,另外还有三匹,一匹湖蓝色一匹红色还有一匹橘色,是留给他媳妇的。
很多事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不是不在乎他和他大哥的兄弟情,但这是两码事,事情总是要解决的。
透过房间的纱窗看过去,赵大嫂看到二弟手里送给赵母和赵小妹的绸缎之后,咬碎了一口银牙,看着熟睡的儿子,双手紧紧地攒着,她坐在床边,不远处的圆桌上放着装着秀蹦的针线篮子。
新房里,赵墨把媳妇抱在腿上,杨桃困得睡着了,昨晚一夜折腾,今早又忙碌了一个早上,中午又吃的太饱,很容易犯困。本来她是想和赵墨好好亲近亲近的,才会赖在他腿上,不想一靠在他怀里,瞌睡就来了,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本来打算好好亲亲她的赵墨,只能贴着她的嘴,无奈的笑笑。
就么抱了她一会儿,赵墨才把她放到床上,给她脱了鞋子,盖了一个薄薄的毯子,在她额头落下一个吻,轻声说道:“我的小桃子,乖乖在家,等我回来。”然后才轻手轻脚的走出去。
长富早就等着赵墨了,他已经整装待发,一想到要进山,他整个人都在沸腾,血管里的血液在叫嚣着,他已经好久没有进山了,这和在战场上厮杀是不一样的,比起战场上的残酷,他更喜欢狩猎。他是天生就为大山而生的,没有人交过他如何狩猎,但他就是靠着狩猎养活了自己,猎人的警觉让他在战场上活着回来。
赵墨打猎的家伙事被他好好的收起来,要用的时候直接拿着就可以走了,他喜欢狩猎,时刻准备着狩猎。
两人一人背了一个背篓,拿了各自打猎用的家伙事,向着桃山走去,长富知道此行是要进山的,把自己多年未用的打猎工具带了过来,这套家伙事跟了他很久了,一直陪着他度过漫长的岁月,他走到哪带到哪。
赵墨丝毫不意外长富带了打猎的工具过来,长富这个人从来都不能小瞧,从见第一面起,赵墨就知道了,他不简单,当初没相交的时候,他说的话做的事,就是他自己都不能保证比他做的好,后来两人相熟之后,赵默才发现了他的另一面,有血有肉。
这个时候太阳高高挂起,并不是打猎的好时机,不过山里并不止有猎物,还有菌子,两个大男人,都是从大山里出来的,那脚程普通的庄家汉子都赶不上,而且不必相互顾忌,尽往那些人迹罕至,荆棘遍生,松树茂密的地方钻,那些地方地下落了厚厚的一层松叶,松叶下面的土都是黑色的,看着就很有养分,菌子长得又好又多,顺着走进去,两人就捡了满满一背篓。
赵墨是很喜欢进山捡蘑菇的,每年的雨季,村里每天都有人一背篓一背篓的捡回去,吃不完的可以晒干,留着腊月的时候,用水泡泡,配着韭菜爆炒,就够一家老小美美的吃一顿了。
当然两人也没忘了此行得目的,打猎,找个隐蔽的地方,藏好背篓,向着更深的地方走去,那些地方赵墨年少轻狂的时候曾经去探索过,后来就没再去过,但是今天他不约而同的向着那些地方走去。
因为有长富在吧,他始终相信长富是个不简单的人,和这样的伙伴一起打猎,赵墨很有信心,不知道的人根本看不出来长富是第一次来桃山,他就像个经常在这里走的人,反应够快,够敏锐。
长富的不简单在他们进山的第二天夜里表现无疑,他们一起埋伏隐蔽起来,长富超长的忍耐力让赵墨惊奇,这分明就是专为狩猎而生的,长富也很欣赏赵墨,在这座大山里,两人都是最好的猎人,适合在这座大山里生存。
唧唧复唧唧,伊人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有所思,女亦有所忆。
杨桃和赵小妹一起在房间里织丝,赵墨已经进山两天了,也不知道怎么样了,杨桃还是有些担心的,桃山深处在她们这些女人看来是个很危险的地方,平常人不轻易去,那里有猎物,但也有危险。
“嫂子,嫂子,没丝了。”
“额。”听到赵小妹的声音,杨桃回过神来,又往织机上添了丝。
“嫂子是不是累了,要不要歇会儿。”
“还好,没事的。”
“哦,嫂子别担心,往常小哥一个人进山都得两三天,每次都平平安安的回来,活蹦乱跳的,比谁都精神,再说这次是两个人一起呢,彼此也有一个照应。”想到另一个人,赵小妹不由想到一而再再而三的在那个人面前出过的丑,心里有些别扭。
“恩,我知道的。”
赵小妹没再说什么,她理解她二嫂,每个女人都会挂念着出门的丈夫,这是无法避免的,终有一天她也会这样,像她的娘她的嫂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