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掌推开他复又凑过来的嘴唇,义正言辞的对他说:“这位先生不可以哦,我明天就要出嫁了,我哒老公会不开心的。”
霍启盛闻言,看看表,然后开始利索的脱光自己的衣服。
“这位先生,你要干嘛?”
“现在是九点,还有三个小时到明天,我要快点给你提供性服务,一会还有个五十岁的富婆等着我上钟。”
……
他不敢太折腾,折腾完之后,看着我红扑扑的脸,说:“老婆真美,明天不用打腮红了。”
“小牛郎,睡一觉就是你老婆了,你五十岁的织女姐姐,还在等你呢。”
“扯淡,五十岁了还织女,织布去吧。”
第二天,化妆师端详我的脸,说:“你这脸色真好,不上腮红了。”
我的脸忽然一下变得更红,死鬼霍启盛,要是被他知道了一定好得意!
穿婚纱对我来说,已经是一件轻车熟路的事情了,但是这一次对我来说,却意义非凡。
我终于知道了结婚那么麻烦,为什么还要结婚了,它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仪式,脱掉西装和婚纱,大家还是原来的彼此。
但不同的是,当戒指套上你的手指的那一刻,你会找到一种归属感。
就是你属于我,我属于你,世界不属于我们,我们却是彼此的世界。
各位张嘴,接狗粮。
或许我和霍启盛结婚的那一刻是真的很美吧,因为我能摸得到那触手可及的幸福,以及身边那个让我一生安稳的人。
幸福的人嘴角会情不自禁的上扬,幸福的人,怎么会不漂亮呢。
过了患得患失,怀疑对方怀疑自己的阶段,我们从来都不怕说一辈子,这个社会的确越来越浮躁,很多东西剖开现实看本质都是肮脏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尽管你口口声声不相信爱情,尽管你时常标榜自己不会为感情掉眼泪,尽管你不小心陷入着物欲横流的世界。
你那一拳大小的心脏,依旧向往一份纯真而永恒的挚爱。
心若向阳,你自盛开。
你若盛开,芬芳必来。
安安穿着白色的燕尾服,肉肉的小胳膊上还挂着一个花篮,一边走步,一边煞有介事的把花篮里的花瓣撒出来。
我挽着九爷的胳膊,向站在牧师身边的霍启盛走了过去,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因为九爷是霍启盛的爸爸,也是我的爸爸。
九爷感受到了我的紧张,他在我们还没有走之前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说:“这一段通往幸福的距离,你一定要记住,将来若是两个人闹脾气了,就想想你朝他走过去得勇气,他朝你走过来的距离。”
当九爷把我得手交入到霍启盛得手里得那一刻,他真的像一位松开了女儿的手的父亲一般,眼泪打湿了眼角,再用粗糙的手,悄悄的擦去。
因为父亲,永远坚强。
我已经不知道那个牧师在噼里啪啦的讲什么,我的眼睛里只有霍启盛,虽然那牧师长得很帅,但是此刻我只想让他能快一点的闭上嘴巴。
霍启盛像个傻子一样,露出白白的牙齿看向我,不过戒指却还是稳稳的带在了我的无名指上。
“接下来,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
那喋喋不休,一会汉语,一会英语,一会又法语的牧师终于说了一句中听的话。
我的心脏在胸腔里跳动的异常的快,霍启盛他根本就不懂什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只知道他此刻想立马把我给紧紧的抱住,按在怀里,用力的亲吻。
他的手紧紧的握住了我得腰,热吻深深得压了下来,四周传来雷动的掌声,我的身边好像在一瞬间开满了鲜花,沁人心脾。
我迷醉的闭上了眼睛,唇边荡漾着痴痴的笑声,霍启盛的舌头伸了进来,数完了我的牙齿,沾染了我的口红。
他微微的抵住我的头,疯狂得喘息:“陈桑,听好了,你是我老婆。”
“老公,你也听好了,这后半生,我全权交付你。”
如果幸福有光线,此时一定很刺眼,我笑了,霍启盛也笑了,这一刻,我们的心脏都变成了小草地,开出了五颜六色的小花朵。
————
年轻帅气的牧师的个头很高,身上披着一件黑色得袍子,他扯了扯脖子上的绳,的动作,潇洒之中透着狂发与不羁。
他朝后台走去,给正在抱着手机看《一姐》美女们,每人分发了一把东西。
他的嘴角扬起了一个绅士的笑容,音色优雅的说:“摊开你们的手掌,尝尝我烹饪的狗粮。”
听说——
他叫病爷,
一个谜一样的美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