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景致被炎热烫得扭曲,反光刺得眼睛不住疼痛。林喆是她的初中同学,很喜欢和一群男生跑到篮球场疯狂角逐,还记得刚开学那时候的他信心满满地在大家面前说:"I have a dream,我会做一个NBA球星!我喜欢Kobe!"结果现在做到了公司的经理。
余蝶珍想起那个时候她自己只说了想见外婆什么的。
一个红灯,林喆稳停了车,笑道:"我以为全部同学都会离开这里,没想到你和江秀贤还在这里。”
余蝶珍笑着说道:"我更没想过NBA球星当上了经理。”
林喆沉默了,看着方向盘上自己的手,而后反驳她:"我才是没想到高材生会当兽医,也没想到全班公认的一对居然没有走到一起。”
余蝶珍的笑僵住了,随即便走了。
林喆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闭了嘴。
余蝶珍眼前浮现那些年月的白衣少年,他令自己快乐过,却又令自己心如刀割。她埋怨自己的小气,却又不能原谅他对她的隐瞒,最后相隔了千里。
他住长江尾,她却连长江水都触不了。
林喆载她去了一家咖啡馆,静谧得自然,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余蝶珍点了一杯黑咖啡不加糖,林喆只是要了普通的咖啡,他托腮望着余蝶珍的面容,道:"从前的你像只凤凰,光彩迷人,成绩又好,能配得上你的人真的不多,而你总是专注在郑哲希身上……”
他眼里露出无可奈何,"初一的那会儿是我怂恿他去问你是否喜欢他,你的回答令我满意,只是后来还是不尽如人意,在海南的那个时候,你们就公开了关系。”
余蝶珍啄了一口咖啡,低眸不语,动作轻得似名媛淑女。林喆有些失望,又道:"所以我很感谢上天,又让我遇见了你,即使后来交过了好几个女朋友,也不如你。”
余蝶珍只感到黑咖啡的苦涩。林喆缠着自己好几个月了,刚开始是替女朋友的狗治病,病好后就变成正大光明地追,害她被那个女生骂成小三。
"林喆,你知道我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喜欢上你吗?"余蝶珍一口将黑咖啡喝完,苦到酸,而她边说边从手袋中拿出钱包,"因为你永远比不过郑哲希。"钱放在了桌上。
无论是才德,抑或是勇气。
余蝶珍快步走出咖啡馆,刚开门的一刹那热气让她模糊了双眼,林喆在身后追着她,她也加快了脚步在人行道上快走,方向不知。林喆没有跑过来拉自己,而是在身后大声说道:"对!郑哲希知道我喜欢你,但他还是去追你,而且一追就是六年!”
声音如同一只野兽,疯狂地将你收好埋入深处的回忆挖出来,犹如掏出血淋淋的心脏,暴露于现实,让它氧化。
她已经二十四岁了,与郑哲希已经没有见过面五年了。他仿佛人间蒸发一样,没有来过一次同学聚会,没有再出现在她的手机里。一切一切的信誓旦旦,都只比泡沫更易破裂。
回忆可以致死,誓言只是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