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天云在位二十余年,张谏之可谓是三起三落,本就位高权重,八年前朝堂上不给叶天云面子,被叶天云一气之下把他发配到北疆铜城苦干去了。
那地方,之所以叫铜城,绝不是因为它产铜,而是几乎四季凋蔽,一片昏黄,萧飒到骨子里去了。有点儿近乎蛮荒,人口凋敝,良田木有几亩。在云京呆久了,张谏之放眼望去,苍凉一片,顿时老泪纵横,想死的心都有,想着这辈子到头儿了,带着妻女在这山高皇帝远的地儿里做个土皇帝算了,好歹饿不死,这蛮荒之地,那高高在上的人猴年马月才能想起他啊,当下太守做得是心灰意冷,万念俱灰。
可别瞧张诺儿当初才九岁的女娃娃,可是传奇太傅十年前顶顶喜欢的小女娃娃,私底下跟着太傅学了不少治国之策,天生丽质,天资聪颖。几番窜到张谏之书房,小女娃把老爹训得一愣一愣的。
接下来几年,闭塞荒芜的北疆一改往常。在张谏之的带领下,励精图治,八年过去了,铜城完全变了个样儿,动作挺不小,政绩更不容人轻视。
前几日接到政绩考核,叶天云扒拉着那折子,眉头一皱,眼睛一眯,心思转了好几圈儿。一张调遣的明黄圣旨把他全家给升回了眼皮子底下。
昨日朝堂叶天云大手一挥,封了他太尉之职,位列三公。当即让张谏之伏地不起,老泪纵横,大呼:“陛下隆恩,老臣肝脑涂地…”云云。
想想爷爷赞许不已的话儿,巧儿还是挺崇拜这诺儿美人儿的。
张诺儿落落大方地回道:“只不过是一些浅见。郡主莫要再抬举诺儿了,”
“这么多人?都是来陪你骑马么?在云京可还住得惯?”
“呵呵,谢谢护国郡主关心,这秋风温温凉凉的,比北疆正紧的怒风要和顺多了,日头也正适合。当是住得惯。我也是出来瞧瞧刚遇上几位殿下,便应邀来此地,在北疆性子野惯了。也是月余未有驰马纵横了,想驰骋一番,便由了几位贵人指引场地。诺儿初来云京,好多事情还摸不清,还希望日后郡主能指点一二。”
这话说的。好不客气,却又好生客气。
众人耳边秋风隐动。远远送来一阵马蹄儿声儿,和着女子清脆悦耳的笑音,还有男子隐隐的担忧,扭头望去,便是那对儿卓倩身姿。
男的俊,女的美,身姿一健硕,一纤柔玲珑,两匹马儿一高一矮,齐头并进,却侧脸两两对望,气氛甚是融洽欢愉。
明明是秋风,素雅的骑装衣袂翻动间,盈盈的眼波流转间,甚至两匹马儿哒哒的蹄铁后,却溢得满都是暖暖不绝的春意。
张诺儿瞧见那公子侧脸模样,心里咯噔一下儿…比那画中好模样要更俊雅了不知多少分,右侧的女子和她一样倾城,原来他真的有娇妻了,那他可听说过远在北疆却也曾倾了数城的她?
叶竞帆扶着古璃下了马儿,古璃看着这阵仗也是微微一愣,不少人问了好,她才瞧见几位皇子都在,还有那佳人儿。
女子是一眼便挪不开眸子的那种,鹤立鸡群说的就是这人吧。看似两江那中梦幻如烟似雾的娇柔佳人,美丽中透着矜持,艳丽中夹着温婉,水中潋滟的柔波般,五官似乎经过了哪个精雕玉琢,可又美的那般自然纤淡。
太得体了,可让古璃心下一丝不舒服的是,张诺儿望叶竞帆的那一眼。
太复杂,却转瞬明澈,她没有捕捉充分,却也说不清个中感觉。
叶竞帆和太子客气地打了个招呼,张诺儿笑着插请安道:“见过云王,见过玉…云王妃。”古璃点头,却不知道她是哪位千金贵妃什么的,该怎么回礼节。叶竞帆淡淡笑说道:“这位是张小姐,张太尉家千金。”
女子眼眸中的喜色微微淡了淡,她本还希冀着他能不提爹爹,而是和护国郡主的那句惊叹话儿般。毕竟宣王和太子他们似乎连她新作的《商君》都赞引了不少句。
瞧见她身下的小枣红马儿,这是北疆几十年才配得种驯出那么一匹的通灵马儿,惦记了八年了,本是她一心想要的。
叶竞轩窥觉到身边的女子似乎有点儿失了原本的温仪,心下喜怒皆不少,语调一提,夸张地大笑道:“两位新婚不久,竟已经能出了粉阁来骑马,真是难得难得…”
PS:
躬感亲的订阅,谢谢二郎成神大侠等亲们一直的支持,十一长假,本打算每日两更的,蓦然发现,木樨好累好忙啊,木有时间码字了都,只得一更,一更3K哈。。。亲的支持是木樨的动力,加入书架了么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