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盛冷笑了一声:“那你就从我身上踩过去啊!我倒要看看,伤了小舅子,他今天晚上想不想洞房了!?”
女方太彪悍,男方暂作休息。
李纤夏忙上前说好话。
“迎亲也该有个迎亲的规矩,不然我可不答应把姐姐嫁给你。我就这么一个姐姐,虽然平时脾气大了一点,懒了一点,暴力了一点,但不得不承认,她对我还是挺好的。”彭盛笑了笑,对李纤夏印象还算不错,“你凭什么把她娶走呢?”
李纤夏帅气的站在那里,眼睛里都是笑意,认真的说,“我喜欢你姐姐,我想娶她,疼她一辈子。”
众人起哄,说这不算,口头上的东西不实在,非要李纤夏拿出点诚意来。
初九在人群里看着他笑。
彭盛就说:“我姐喜欢有腹肌的男人,我这六块腹肌就是我姐逼着练出来的,你也逃不开!”
李纤夏慌忙笑:“我当然也有,不然你姐也看不上我不是?”
彭盛“啧”了一声,“那可就难办了,这样,你先来一百个俯卧撑吧!”
李纤夏可怜兮兮的看着初九,初九被他看的红着一张脸,“你照他说的做,我弟弟不放我也没办法,这门是他看着的,你还想不想迎亲了?”
“好!”一众亲戚朋友都笑了起来。
“喂喂,不许打外援,老实点!”彭盛推他两把,李纤夏无奈,把外套脱了,开始趴到地上做俯卧撑,他平时就经常锻炼,不是那种花架子,做起这个来也没压力,很快就完成了一百个的量。
没把新郎收拾到,都觉得不甘心,女方的闺蜜同学就开始问了,初九最喜欢什么颜色啊?李纤夏说蓝色。初九最喜欢吃什么菜啊?李纤夏说是四季豆炒肉。初九最喜欢什么动物呢?李纤夏说小狗。
他像是根本不用思考,所有关于初九喜好的问题都已经铭记于心了一样。
一直没出声的一同学突然冒出句:“她今天穿的什么颜色的内衣?”
满堂皆惊,闹声简直要掀翻了房顶,众人大笑着要李纤夏回答这个问题,回答的不对就不能娶走。李纤夏只剩下哭笑不得,“不带这样欺负人的吧?小舅子,这个你可要帮我了。”
彭盛摇头:“婚还没成呢,我不是你小舅子。先把这个问题答了再说。”
李纤夏又去看初九的眼色,初九此刻羞的恨不得把脸捂起来,怎么可能会给他提示,他只能自己猜了。
大家都等着他的答案。
李纤夏看着初九的白色婚纱,顿了顿,“粉色。”
有人去偷看,还真的是粉色,急忙问是不是李纤夏作弊了,要李纤夏回答问什么是粉色,李纤夏咳了一声,两颊有点绯红,“猜的,我们两个心有灵犀。”
初九的内衣内裤都是李纤夏去买的,两人晚上还睡了那么多次,李纤夏要是不知道就有鬼了。而且……李纤夏说过他最喜欢初九穿粉红色的内衣,那时候初九羞愤的要揍他,没想到今天结婚,她真的是穿的粉色。
李纤夏的笑意里就带了一点颜色。
接下来,彭盛扳手腕也扳不过他,力气也没他大,连个字都没有他高,最终只能无奈的给让开了一条路。
李纤夏上前一步,一把打横抱起初九,初九藏在他怀里,更是把他喜的笑容掩都掩不住。
楼下等着的婚车果然是清一色的奔驰,引得周围的邻居都来围观,更炫富的是打头的那一辆蓝色兰博基尼跑车,李纤夏笑着把她放进跑车里,“老婆,我们去酒店。”
人真的到了欢喜的日子里,是没有任何表情的,好像整个人都定格在了那一个笑容里面,没什么好笑的可还是忍不住笑起来,似乎自己已经得到了全世界最美好的东西,并且知足满意。
初九就是这样,笑的脸都疼了,脸上红的都不用再涂腮红。
她生平第一次坐跑车,感觉坐下去后有点矮,皮椅倒是很舒服,很快就适应了。
最重要的是,她的老公就在她身边,带着幸福的笑,将要与她牵手走向未来。还有什么比这更加美好的呢?
时光如果真的能定格在这一瞬,初九死而无憾。
作者有话要说:双更!
女汉子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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