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先看我什么论调?孺子可教,我品尝着服务员端上来的咖啡,缓缓的说:“时尚之于人,像是浴着新露的青草之于鲤鱼,有时很难顶住诱hu?。报载:某年轻人为了得到一款时尚手机,居然卖掉了自己的一个肾。一个肾与一部手机,谁轻谁重,傻瓜都知道,然而,人一旦有了追逐时尚的心思,理智就不那么起作用了。”
万芳把握住了我的论调,就听她说:“追赶时尚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时尚往往需要两个东西支撑,一是时间,一是金钱。所谓时尚,指的是人们在某个时段‘崇尚’的东西,既然是在某个时段‘崇尚’,那么它就不可能像一块卧在院子里的石头,这个月看是这个模样,下个月看还是这个模样,而是如天上的流云一样变幻莫测。为了掌握时尚的脉搏,你得从网络上搜索,去流行杂志中寻找,在大街上留意,这一切都需要时间和精力。时尚又与物质的东西关联在一起,同样一件衬衫,普通的也许就花两三百块钱,时尚的少则一两千,多则上万;同样一台轿车,普通的五六万元即可搞定,时尚的一两百万还是最低价。时尚不是追逐的人制造的,而是诱导的人引领出来的。俗话说:无利不起早,如果诱导时尚不能带来利益,那些背后的推手们肯定会一个个金盆洗手。”
“当然,也有一类时尚不怎么需要花钱,它只是以复古作为特色。”万芳总结道,“朋友最近穿了一件风衣,风衣是10多年前买的,以前很少穿过。他的个子本来就高,配上修长的风衣,真有点玉柳临风的味道。他自己没当回事,朋友们却纷纷问他这衣服是哪儿买的,说是自己也想买一件。朋友说:没想到一向与时尚不搭边的他无意中也赶了一次时尚。”
我接过话来说:“靠复古显出时尚决不只是表现在穿衣上。现在读书界流行送毛边书。所谓毛边书,就是印好的书装订后,‘三面任其本然,不施刀削’,受赠的人想看书,得耐着性子,将书页一一裁开,摸起来毛茸茸的,所以叫毛边。毛边书原是民.国时代的产物,鲁迅当年就是‘毛边党’,没想到时隔十几年,现在再度流行。”
“以复古为时尚自然也不是现在的事。我记得一个故事。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某天,张爱玲穿着奇装异服去印刷厂校对自己的一部作品,让印刷厂的女工都看呆了,张爱玲说了一句非常个性的话:想赶时髦吗?穿你老祖母的衣服吧!女工说:老祖母的衣服是寿衣啊。张爱玲回答:那有什么要紧?别致就行。上海滩时期的张爱玲当然是个时尚人士,不过,她的话应该不只是反映她一个人的心态,而是一种追求时尚者的普遍心理。”
我娓娓道来:“追新的时尚一般人赶不起,复古的时尚赶起来总不免有点怪怪的。在我看来,某种事物之所以随着时间发生变化,一定有其内在的理由,舍弃方便,一味复古、猎奇,除了标示自己的不甘寂寞,似乎没有更多的意义。对于平民百姓,最理智的做法莫过于在时尚面前保持一份清醒,选择某种生活方式时,尊重自己的客观条件和内心愿望。你有钱有闲,当然可以住豪宅、坐名车;你有复古癖,当然可以穿祖母的衣裳、送朋友毛边书,但如果既无钱无闲,也没有复古癖,那你不如老老实实做一个‘土人’,这样才可以活得痛快淋漓。”
“我认为。”潇湘插言道,“时尚的魅力,究其魔力的根本,是激发人类进取的动力,因为时尚充满了活力,让我们体会到生命的意义,时尚并不是年轻人的专利,而是他们的活力正好有时尚的需求。同理,如果我们一生与时尚为友,那我们一生也充满了活力。”
“好,说得好,有道理。”我大赞,我朝桌子上看了看,问,“俩位,点菜了吗?”
等到的回答是摇头。
我撇着嘴道:“我反正不饿,因为我有你俩,秀色可餐,我就不管你们了。”
“南哥,精神食粮不顶饿呀!”潇湘撒起娇来。
我招呼过来服务员,点了三份西提牛排,要了瓶解百纳。
点完菜,我忽然自顾自的痴痴笑了起来,万芳不明就里,而潇湘早就知道我这特点,用胳膊捅了我一肘子,娇嗔的说道:“有什么好笑的赶快说出来,要不别坏了身体。”
我痴痴的笑个不停,我收不住笑,一边笑,一边说:“某人从高位退下后,终日闷闷不乐,于是家人将客厅命名为广电厅;过道为交通厅;书房为文化厅;厕所为卫生厅;储藏室为为商务厅;卧室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孩子房为教育厅;卧室为省府宾馆;客房为外事局;门卫为公安厅;大门挂一大牌:自治区人民政府;门口狗窝挂牌:城管总队;院子里鸡窝挂牌:天上人间。于是精神大震!”
“这就是精神食粮。”万芳笑盈盈地望着我。
我点点头,继而说:“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中国人的普遍工资都很低;国家主席也只拿60元每个月。许多国家各级干部虽然工资低,但是各种优惠待遇很多;比如公车出行,公家配给警卫员和服务员,……。人民也没有多少意见,认为他们为人民服务很辛苦,享受一些优惠是理所当然的。因此老领导干部都很理所当然一呼百应,威风八面。而且一直为人民服务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后来改革开放后,实行退休制,年龄大了就需要退休回家;这就让一些领导很不适应。得了退休综合症。”
“据说有一位领导平时都是有公家的小轿车接送上下班;离休以后,就很少出门。有一次他想出门散步;边走边思考一些事情,走着走着,竟然找不到回家的路,连自家的住址也说不清。因为他从来不需要记住自己家的住址;因为忙于工作也没有注意家的周围的景致。说来可能有人不信,实际上这是一件真实的往事。”
打住,我警觉起来,此话题不易谈的过多,多说无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