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锡点了点头,夸奖道:“好吃,你的手艺都快能赶上一个御厨了!”
“有那么夸张吗?我可是自学成才!”邵雪文雅地夹了一筷子鱼肉,轻轻地放进嘴里,她的吃相倒显得格外淑女。
第一次在邵雪家吃饭,邵雪显示出了格外的热情,不停地往邵锡碗里夹菜,邵锡一边泯着小酒一边品尝着邵雪的手艺,倒突然觉得有些惬意,美酒、美窖、美女相伴,实是人生一大幸事,不妨暂且忘却一切烦忧,只有惬意,只有享受,只有吃喝,岂不乐哉?
“你怎么一个人住,难道不害怕?你怎么不跟你父母一块住呢?”邵锡一喝酒就容易上话,茅台酒的度数虽然不是太高,但是美酒美窖倒是让他情不自禁地多喝了几杯。
“有什么好害怕的呀?我家里又没什么,谁还来偷东西不成?”邵雪吃饭的样子倒还算文雅,轻巧地夹菜,咀嚼。
“劫财倒是小事,如果劫色呢?”邵锡来了幽默感。
“劫色?何色之有啊?”邵雪倒很谦虚。
邵锡轻轻一笑,也不作答,反而兀自地增加了饮食速度。
吃过饭,邵锡摸了摸享尽美酒佳窖的肚皮,尤为知足,然后偏偏天公不作美,都九点多了,雨还在下,这可如何是好?难不成要在这里留宿不成?
邵雪倒看出了他的心意,提议道:“晚上别走了,住一晚吧,看这雨下的!”
邵锡赶快摇摇头道:“不行,孤男寡女的,我怕出事儿!”酒精的作用就是全面,虽然邵锡并没喝多,但是说话却比平时随便了许多,平时说不出口的话,此时也不加思量地脱口而出。
邵雪噘着嘴巴道:“你怕出什么事儿?我一个姑娘家还没怕呢!”
不过此时此刻,邵锡一见天色已晚,大雨又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倒不如在此留借一宿也无妨,况且还有佳人相伴,何乐而不为?未喝酒之前,邵锡倒是没这么想,喝了酒,轻飘飘的,感觉极为爽快。
邵雪见邵锡没再说话,又道:“我这里还有一间卧室,床铺电视什么的都有,就暂时委屈你一晚,不过我可要提前提醒你,不要,不要……”邵雪脸一红,没有继续说下去。
“不要什么?”邵锡追问。
“不要对人家有非分之想啦!”邵雪噘着嘴,脸胀的通红。此时她的表情用闭月羞花来形容一点儿也不为过,她漂亮,含蓄,浑身上下充满了漂亮女人特有的气息,既有柔的成分,也有刚的一面,她这种性格的女孩,属于典型的大众情人类型。
吃过饭,邵锡便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这个喝过酒有个特点,一喝酒什么烦恼的事情都淡化了,点燃一支烟,悠闲地边抽边看电视,电视里正演着那部风靡一时的军事电视剧《亮剑》,直看的人激情四射,神采飞扬。
邵雪收拾完了碗筷,也一块坐了过来,貌似她也很喜欢看这电视剧,当时正好演到李云龙住院追求田雨,虽然看似很平常的情节,但是让李幼斌演绎的惟妙惟肖,平淡之中更是显露出草莽军人所特有的血性,男人能酷到那种程度,真算是帅到家了,李云龙这个大字不识几个却创造着战争神话的传奇人物,不知道倾倒了多少无知的少女!
邵雪看的很入神,情绪随着电视剧的情节而动,或悲或喜或怒,趁着中间加广告的工夫,她干脆接来一盆水,放在脚下,一双小脚从拖鞋里挣出,泡在了脸盆里。
听着水声,邵锡转头一看,顿时吃了一惊,心想这个邵雪还真会节省时间的,一边泡脚一边看电视。不过邵锡怀疑这位特警有洁癖,刚刚洗完澡没出两个小时,她又在洗脚。不过,当着男人的面儿洗脚实在有些不雅观,但是邵锡却觉得心里一颤。
虽然邵锡在看电视,但是他的眼神,却时而在注意着邵雪,邵雪把裤脚伸在脸盆里,光滑洁白的小腿和和那魔玉般的金莲,真是绝美到极致,她的脚不大,且很漂亮,很光滑也很洁白,跟她的小腿配合起来,真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其实大多数男人都喜欢看女人的小脚,这也许是天生的生理原因,美女的脚和男人的不一样,男人的粗糙而且血管暴露,而女人的则细腻而且光滑,每一丝毛细血管都长的恰到好处,是这小脚之美的画龙点睛之笔,古人的诗句里也有欣赏美女的地方,把美女的小脚比作成三寸金莲,形容一个女子之美,也许就会提到她长了一双三寸金莲,女人的脚是一种诱惑,尤其是美女的小脚,那种洁白无暇光滑细腻的感觉,让男人看了无不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