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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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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仲是一个做事相当稳重的人,别看是个武官出身,其实心细着呢。

他知道许怀勐着急想见霍皙,他也知道霍皙的脾气,把人弄上车,也没去别的地方,就让司机绕着大院十几公里后头的一个空军基地绕,那地方有片人工湖,修了一大排柳树长廊,中间还有个湖心亭,人少僻静,是个聊天的好地方。

下了车,两人一起往湖边走,胡仲说,这几年你在外面,虽然首长人在北京,可是心里一直惦记着你。之前你跟组去四川,那地方发了泥石流,他听说以后在办公室人都慌了,抓着我一遍一遍说,说你在那儿呢,后来找人联系了地方,确定你们走了以后,他又坐在那张小沙发上半天没说话。

霍皙闻言也不做声,闷头听着,她知道,胡仲这是告诉自己亲爹对她的好。

胡仲又说,他这三年见老不少,头发白的快,找勤务员染了,没半个月,新白茬又长出来,后来干脆他也不染了,说就这样吧,兴许哪天在电视上你看见了,心一软,就回来了。你说说,六十岁的人了,难为他想这个办法安慰自己,说话时候提起你那神情,跟个孩子似的。

有一天他晚上吃饭,桌上上了道青笋虾仁,他夹了一口,然后想起你爱吃这个,那顿饭都没吃好。去年过年,大宇回来,爷俩说了两句没谈拢,大宇说了点气话,首长当场就甩了他一耳刮子,他那手劲儿你还不知道,大宇耳膜差点没穿孔。

霍皙终于有丝松动,翘起唇角,问胡仲,他说什么气话了?是不是又发狠要找人把我弄死在外头?

胡仲哈哈一笑,拍拍霍皙肩膀,其实大宇就是痛快痛快嘴,心里过不去这个劲儿,不是冲你,虽然你们哥俩不对付,但是能看出来,他挺疼你。你走以后,他和斯亮大打了一架,把你们常去那家饭馆儿都给砸了,俩人住了半个月的院,伤的都不轻,斯亮肋骨折了一根,惊动的人海了去了。

看着是大宇和斯亮那帮小子找个由头茬架,其实心里都明白,他这是不想看着你挨欺负,为你鸣不平呢!

还有今年年底,首长老毛病犯了给送到医院抢救,推进手术室的时候那么多人围在他身边,他谁都没见,就跟我偷偷说,这台手术要是下不来,务必找你回来参加葬礼,就是绑也要给你绑回来。

胡仲讲这些事的时候也没多绘声绘色,可就是那些画面好像都浮在眼前似的。

霍皙低下头,说:“胡叔,您别说了。”

“我去,您找个时间吧。”

要的就是这句话,胡仲心想这块石头终于落地,回手指了指车上,走,走,我送你回去。

下周我着人安排,也不耽误你上班,下班我让司机去接你。

在大院北门停了车,霍皙独自往家走,十点多钟,哪哪都静悄悄的,偶尔夜风吹起一排排的杨树,树叶沙沙作响。

家属楼门前这一带的电路检修,最近没路灯,灰色三层高的小楼楼下,静静蛰伏了一辆黑色奥迪。

它悄无声息的停在小楼对面,安静的几乎快要和夜色融为一体。车子擦的很亮,车窗贴了深色镀膜,看不清里面。

霍皙一个人走到单元门前,正要伸手拉门。

忽然。

一道明晃晃的车灯从身后朝她打来!

这车灯打的很嚣张,两侧的氙气,正面改装过的led远光,白花花亮着,像是故意的。

这下,霍皙的身影便彻底暴/露在黑暗中。

她不怕,也不惊,沉默了几秒,霍皙轻轻回身,眯眼看着车里那人。

沈斯亮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车窗半降,正望着她笑呢!

他笑的痞里痞气,带着孩子似的那么股得意劲儿,像是恶作剧得了逞。

待看清车里的人以后,霍皙慢慢把眼睛睁开,她站的很直,就那么看着他,没恼怒,也没尴尬,静的跟汪水似的。

俩人一个在车里,一个在车外,隔着几米的距离,谁也不先挪地方。

炙眼的灯光晃得霍皙眼仁突突直疼,她也不肯眨眼,很快眼底就聚积起一层水雾。

过了一分钟,沈斯亮终于有丝松动。

他关了大灯,熄了火,利索开门下车。车灯灭掉那一瞬间,四下瞬间重归黑暗,只有远处从茂密高大的杨树中透过来的微弱路灯。

偶尔吹过一阵夜风。

沈斯亮倚靠着车门,低头从烟盒里叼出一根烟,摇开火机。

霍皙站在台阶上,声音清亮地叫他:“沈斯亮。”

沈斯亮低低应了一声:“嗯。”

她喜欢叫他沈斯亮,直呼其名,干干脆脆的。

霍皙走下台阶,黑白分明的眼珠儿汪着他:“你的新女朋友可真丑。”

沈斯亮咧嘴笑了一下,不为所动,用手拢着火儿把烟点着了:“我挑女朋友的眼光一直都不怎么样。”

霍皙不依不饶,朝他走过去,站在他面前。俩人互相看了几秒,霍皙一下就委屈了。

她说:“沈斯亮,之前我跟你说我过的好,其实这三年,我过的一点也不好。”

沈斯亮把烟从嘴里拿下来,看着她似笑非笑地问:“跟我有什么关系?”

透过一片淡白色烟雾,霍皙看到了他的眼神,冷漠,厌恶,可是他依然那么笑着。他以前讨厌一个人,碍着面子又懒得发作的时候,就是这个德行。

霍皙才不在乎。

她靠着他车门,非要跟他讲故事:“离开北京的第一年,我跟着组里去拍贵州的天生桥。”

霍皙厚脸皮问他:“你知道什么叫天生桥吗?就是生在两座山之间,拱形的,天然腐蚀形成的,特别坚硬,几百年才会有的,那时候我们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方,连信号都没有,天气也不好,下着雨,全都是雾,山里很滑,一脚踩下去,全是泥。”

“老赵说要拍全景高空地貌,需要爬到一个一百多米的顶峰,不走修好的山路,是直接从林子里穿出去,组里人少,需要背着的器材很多,每个人都是力工,没人管你到底是男是女,我背着一个三脚架,一台相机,因为走得慢落在了最后头,往上爬的时候我没看到那块鹅卵石,脚底一滑,就滚了下去。”

沈斯亮叼着烟,不作声。

霍皙一闭眼好像就能想起那副画面,泥泞雨天,她穿着冲锋衣,雨靴,身上背着包,胸前斜挎着三脚架,咕咚一声就下去了,速度快到连救命都来不及喊。

三脚架硌在身上,头磕在树干上,滚了几十米远,她拼命挣扎,企图抓住能抓住的一切,浑身肮脏泥水。

“你知道吗,那时候我第一反应就是完了,运气好我会被摔死,运气不好让瀑布冲走,连个全尸都没有。”

“但是我幸运,一块大山石把我给救了,后背撞在上面,留了好长一道疤。”

说起这些侥幸,霍皙难受的直叹气:“后来我们去一个广西的小村子,那地方语言不通,文化落后,村民很不友善,特别凶恶,哪怕我们无数次说就是想拍点照片,让更多的人知道这里的存在。”

“组里的负责人费了好大劲联系到当地县政/府,同意我们进去,我们借住在农户家里,结果半夜那家农户的男主人趁黑摸到了我房间。“

“和他爸爸一起。”

一阵让人心悸的沉默。

沈斯亮夹着烟的手没动,他和霍皙对视,等着她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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