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见身旁的苏琉璃愉悦地“嗯”了一声。顿时随风凌乱,原来琉璃也好这口啊,我以为她只喜欢雨落哥那种类型的呢。
一个美少年就足够吸睛,但你一定想象不到,五个容貌皆为上乘的美少年同聚一台,呈现出的将是多么震撼人心的场景。
见此一次,难忘终生。
“第一首歌,《AgirlonceImet》(我曾遇见的女孩),献给大家。”
(Momo:歌名歌词啥的都是作者自己编的,不押韵什么的不要介意哈)
悦耳的前奏响起,千瑾枫也开始弹奏起吉他。天籁般的歌声透过话筒远远传来。我屏住呼吸,顿时被他的歌声带入了意境。
“Abrightngel,seemswehavesaweachothermanyyearsago”(清晨,一位女孩来到我的家里。她露出天使般的微笑,就像我们曾多年前见过一样)
舒缓而不强烈的节奏,如初晨叶尖的露水,似在讲述多年以前如暖阳般美好的爱情故事。千瑾枫在台上演唱着,台下的粉丝们则低低地吟唱。她们爱BlackEmotion那么久那么久,每首歌的每个旋律,都早已深深印刻在脑海里。
我是第一次听千瑾枫唱歌。他的声音如飞鸟般自由,却又如红酒般醇香,只要他一开口,便能轻易唱进人的内心,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一般,在你耳边,轻轻述说着一个又一个关乎梦想与爱的故事。
我闭上眼,耳边是他的歌声,我竟有种错觉,好像他正拥着我,温柔呢喃他写给我的亲昵情话。
我终是爱上了舞台上,这个忘情演唱的少年。
曲毕,粉丝们自是意犹未尽,动作一致地挥舞着手中的荧光棒,嘴里一遍又一遍、不知疲惫地喊着他们的名字,中毒太深,却心甘情愿染上这名为“BlackEmotion”的毒。
两个小时过去了,台上五人早已汗水淋漓,却依旧兴致高昂地弹唱着每一首专属于BlackEmotion的歌。
他们的眼神明亮而灼热,那是如追梦少年般涌动地澎湃的热血,永不改变的勇往直前的决心。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们能如此受欢迎了。
因为他们,在用生命,演奏着他们的青春与梦想啊。 ——
题外话——
英文句子不造为啥么有空格,大家将就着看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