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袍人双手齐出,分别凌空罩在尸体的头颅上,口中念念有词,下一刻,有诡异的红光从尸体头顶上流出——不,应是被吸取而出。
红光进入黑袍人的掌心,随即他的身子开始微微颤抖,在承受着莫名的苦楚。
半刻钟后,不再有红光出现,仿佛已经是吸取殆尽。
黑袍人开始喘着粗气,忽而似乎听到了什么,便站起来,抬头望向远方,那里,正是崂山府的位置所在。
“桀桀!”
笑声若哭,左手中多了枚铃铛,轻轻一摇,发出清脆的声音。
四周身形绰绰,足有十数人,手里都牵着马。
那些马也不是普通正常的马,线条健壮,马身上主要的部位都覆盖有甲,马眼细长,眨动之际,有妖异的红光迸射而出。它们身上,同样有深深的臭味飘溢,竟也不是活物。
黑袍人走下去,翻身上了一匹马,率先而行,十数魔骑簇拥着他,很快消失在黑暗的山林之中。
……
“停!”
策马驰骋的陈三郎猛地勒住缰绳,高声号令。
江草齐几乎同时,也把马停住。
得得得!
后面数百骑反应倒算快速,但完全停下来还是用了些功夫,这才让坐骑缓住了。
一支队伍,人越多,越难指挥。所谓“尾大不掉”,便是这个道理。因此行军打仗,都得事先在军营里进行刻苦训练,制定各种旗号指令。不同的号令,包含着不同的意思,前进后退,分兵侧击,诸如此类,很是细致。而最出名的一种号令,当为“收兵”。
鸣金收兵!
如此一来,即使乱战之中,只要看到或者听到了号令,将士们就知道该干什么了,从而保持住阵型,使得战力能够得到保持。
不过现在,由于是夜间行军,只靠着微弱的星光看路,好在这路还算平坦,否则的话马失前蹄,就会出事故。
光线晦暗,指挥难度倍增,旗号都用不上了。有见及此,江草齐事先也做了安排,所有骑兵被分成十个排阵,每个排阵之间都保持一定的距离,很有层次感。
那么,只要前面的排阵停住前进的步伐,后面的排阵见到,就知道放慢速度了。
其实正常而言,夜袭本该把马蹄裹上布匹,把马嘴扣上嚼头,不让发出嘶鸣,然后人下马,牵马步行,等差不多走近目标了,这才解除束缚,上马冲杀。
这一次却不知怎地,陈三郎直接就让所有人冲刺。马蹄声如此声势惊人,只怕数里开外就被人知晓,从而打草惊蛇,逃之夭夭。
江草齐问:“三郎,怎么了?”
陈三郎回答:“他们已经走掉,不在那儿了。”
江草齐一怔。
陈三郎道:“姐夫,你是不是觉得我们不该如此大张旗鼓行事?”
江草齐点头,表示确实如此。
陈三郎解释道:“我从来不指望能把修罗魔骑一举歼之,而且,那个地方不适合成为战场。说白了,很不利我们和对方搏杀,既然如此,不如打草惊蛇,让他们离开,再寻机而动。”
江草齐听着,若有所思,脱口说道:“如果蛇在草丛中潜行,行踪隐匿,就难以捕杀,只有把它赶出草丛,这才好下手?”
这个小舅子,果然不是那些一心读死书的迂腐书生,也不知这些韬略兵法是怎么学到的,不见其拜师,也不见他读这些方面的书籍。说起来也是奇怪呀,及冠之前的他,不但有悚场之疾,还性格懦弱,别人说大声点话,其都会被吓得畏畏缩缩起来,如同鹌鹑般。现在却脱胎换骨般,行军搏杀,指挥若定,完全不同一个人了。
陈三郎笑道:“不错,正是这样。”
他虽然在笑,但一双眸子目光冷冷的,望着前面不远的一座山岭显露出来的轮廓。
那里,以前叫卧牛山,现在叫卧尸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