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立即爆发战气,身上的冲击疼痛消散,抬枪就对着李鹰射,同时撒腿就跑。
这个距离李鹰能躲子弹——前一枪他其实也可以躲,他只是完全没想到对方竟然真的开枪——但是他没有躲,整个人如同发狂的雄狮冲向王朝。
气压激荡,李鹰的头发真的根根倒竖起来。
王朝一边射,一边跑。将近40点的敏捷,跑起来就如同一阵黑风吹过。对于挡路的王朝一律粗暴的撞开。
“跑啊,赶紧跑啊!我看你往哪跑!?”李鹰狞笑猖獗,奔跑的速度倒是不比王朝快多少,显然他的强大突出在力量上。
实际上李鹰也有佩枪,而且他的佩枪“金刚钻”威力相当大,只是这一次不过是陪新欢逛街购物,当然没有佩戴,连同正式作战的护具装备更没穿戴。
一言以概之:他太自信了!
在这个红岩营地中,李鹰不认为有谁能够威胁到自己。
朱影萍杵在工房门口愣了好一会儿,一跺脚,也小跑着追了上去,可惜她跑得太慢,又有拥挤的行人阻扰,一下子就追丢了。
习择的弹夹很快打空。一共七发子弹,打空了一颗,其余六颗落在李鹰身上,都只是擦破点皮,见了点血。
事实证明,“土气妹”的吓唬作用远比作战价值要大得多。
王朝暗骂:“妈的,我总共就14发毒子弹。一半都浪费在了这个混账身上。”
后面李鹰被行人阻挡的恼火,爆喝一声:“猎鹰车队办事,统统滚开,滚开!”
这个时候他要是喊一句“谁给我拦住前面的人我给他XX钱”,估计能够给王朝带来巨大的麻烦。但是他没有,不是没想到,而是他要亲手将对方擒住!
连抓个人都要靠别人,日后还不被某些人笑话?
这一声吼还是起到了作用。行人退避,李鹰就越来越追近王朝。王朝心中暗骂,怎么毒效还没发作。
终于,就在李鹰距离王朝还有短短五米距离的时候,李鹰突然发觉不对,尤其头部骤然剧痛,他伸手摸了一下额头,拿下一看,赫然发现额头处的血竟然漆黑如墨。
“中毒了!?”
啊!!
李鹰愤怒的几乎头都要炸开。
突然眼前泛起黑花,腹部一阵抽搐,他直接滚到地上,把今天早上吃的早餐全部都呕了出来。
身体开始麻痹,心脏跳动加速,头晕眼花,呼吸困难……直到此刻,李鹰终于慌张了,他顽强的爬了起来,环视周围,看到的一切都扭曲起来,他抓去一个人,道:“带我去……医院,我给你……钱,我是猎鹰车队……”
那人用力推开李鹰,骂骂咧咧的走了。
李鹰醉酒一样怪吼:“带我去……医院……我是李鹰……钱!”
不远处有一队五人组警卫。
“头儿,有外快诶。”
“当没看见。走。”
“头儿,那的确是李鹰诶。我们要是救了他,那钱……”
“你是头我头?走!”
于是这小组警卫就转身走了。
王朝看到李鹰倒地,停下了脚步。
杀人防火金腰带!
王朝一咬牙,非但没有立即走,竟然转身走了回去。
李鹰周围并没有聚拢一伙人看热闹。末世前的冷漠表现在围观凑热闹,而末世后直接就是漠视。一个个人从李鹰身边走过,甚至有人从他身体上跨过。至于李鹰是死是活,谁管他?
当然也有人盯着他,在等他死,或是冲上去搜刮衣物财物,或是把他的尸体拖到暗处享用……
王朝知道,最致密的一颗子弹其实就是最初打中额头的那颗,毒素直接侵入大脑,神仙都不知道能不能救。
王朝看到李鹰没有动静,就要走过去。却有人先王朝一步冲上去。但就在他摸向李鹰的时候,李鹰猛然睁开眼睛,掐住那个人。那人连喊都没能喊出,就被李鹰掐断了脖子。
王朝暗道一声“好险”。
噗!
李鹰喷出口一大口黑血,人就软软的趴倒在地上,这回没有人敢上去了。
但是王朝走了上去,从黑色大风衣中——实际上还是从矩阵空间,他定制一件大风衣可不是为了耍酷,而是为了遮掩,方便从矩阵魔方中取东西——取出G大调小夜曲,在朗朗乾坤,众目睽睽之下,一刀斩下李鹰的脑袋,然后迅速从他口袋里摸出一个鼓鼓的钱包,淡定的淹入人群。
不远处的人群中,朱影萍用力的捂住自己的嘴巴,看着那个矮瘦的漆黑背影就那样散步一样离去,恐惧的混身颤抖。
王朝小跑着来到主门口的时候,已经看到了315车神,立即过去敲了敲挡风玻璃,里头的秦倾丞才从里面打开门锁,让王朝进车。
“走!”
秦倾丞立即启动车子,“人呢?”
“送他回姥姥家过年去了。”
王朝坐在后座上,打开李鹰的钱夹,欢喜的吹了个口哨:“嘘!”
整整一万天朝币啊!
末世里还有比抢劫土豪来钱更快的路子吗?
秦倾丞看到王朝在那一张张数钱,白眼直翻,心里骂声“小财迷”:“接下来我们去哪?”
“兴邦县!”
……
当猎鹰车队的总队长李猎得知自己的儿子被人当众宰了,心里简直乐开了花:“哈哈,死的好,死的好!这孽畜终于死了,连老子的女人都敢捅。儿啊儿,你就一路走好吧,你的那些女人我会帮你好好照顾的,保证把她们照顾的舒舒服服的。”
当然,他表面上必须愤怒,不能让手底下的人觉得他无情,连亲儿子死了都不在乎还拍手称快,这种老大谁敢跟?
“谁!?是谁杀了我的儿?我一定要将他碎尸万段!查,快去给我查!”
凶手必须死,表面上是为了给儿子报仇,其实不过是露出獠牙,告诉某些人他李猎和猎鹰车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得罪我们的人,无论是谁都必须付出最惨痛的代价!
……
差不多的时间,吴楚燕来到了康剑南的办公室,这里弥漫着一股臭袜子的腐味,直让她蹙鼻子。
康剑南看着王朝写给他的短签:我惹上了猎鹰车队,得逃命去了。目的地是兴邦县,“烈火与音乐”在那里建了一个据点。吴楚燕麻烦你帮我弄进警卫队。可以的话给予他们家一定保护。我再给你提供一个很有价值的情报:凤凰营地,张飞凰和楚小凤的好兄弟郝仁通奸!相信我,没错的。
“我操……”看到最后,康剑南直接骂了出来。
张飞凰和郝仁通奸?真的假的?!
然而,康剑南想到王朝那张欠揍的嘴脸,突然觉得这个难以置信的情报也许是真的。
即如此,我又可以做些什么呢?
康剑南将那张纸烧成灰烬,看着对面的吴楚燕笑道:“欢迎加入警卫部!你放心,入了我警卫部,谁欺负你,我请他吃屎。热腾腾的。”他对吴楚燕的个人能力完全不在乎,他在意的不过是留下这个人,可以作为和王朝沟通的桥梁,纽带。
直觉告诉他,王朝这个小鬼还有很多地方值得挖掘,而他一直相信自己的直觉。
然而将来某一天,康剑南却更庆幸王朝将吴楚燕送到了他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