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界。林晓和薛青衫坐在火堆旁边大口的吃着林晓做出来的烤肉。薛青衫就像饿死鬼投胎一般,那个疯狂劲让林晓为止赞叹。直到吃的再也吃不下去了,薛青衫才满眼可惜的依靠着背后的巨石坐下,用一根树杈剔牙。
林晓早就吃完了,手里拿着刚刚泡好的茶品味着。薛青衫马上被茶香吸引了,涎着脸向林晓讨要。一路走来,两人都互相的熟悉了,薛青衫现在已经不会和林晓客气了。
“林晓,你做的烤肉实在是太好吃了,每次吃我都吃不够,要不是肚皮就这么大,有多少我就吃多少。到了玛罗城,你可以开一家烤肉店,绝对生意兴隆。”
林晓撇嘴道:“本少爷的厨艺是自己享受的,让你沾光已经很给你面子了,其他人才没有那个口福呢。”
“不知道小兄弟能不能让我也沾点光,满足一下我的口福呢?”一个洪亮爽朗的声音忽然在他们对面响起。
“谁!出来!”林晓和薛青衫都被吓了一跳,然后才看到对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下了一个身材高大的壮汉。壮汉一头黑发,面容俊朗,正笑看着他们。他最引人瞩目的地方就是身上的铠甲和横在膝盖上的那把黑色长枪。
林晓心里暗自惊骇,这人好高的修为啊,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自己竟然一点感觉都没有。不过他看这人似乎没有敌意,于是笑道:“相见就是有缘,一点烤肉而已,这位大哥想吃的话,兄弟我自然不能吝啬。”说完拿出了一些新鲜的肉食烤了起来。
边烤他边推测着对方的身份,可是他对魔界一点头绪都没有,根本无从推测。很快,肉食烤好,那人结果烤肉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边吃边对林晓挑大拇指道:“真是太好吃了,兄弟,你做得烤肉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
这个大汉比薛青衫还要能吃,林晓又烤了两次后才让对方吃的满意。忽然皱眉思考的薛青衫仿佛被电击了一般跳起来叫道:“你……你是破天魔君秦斯阳!”
大汉颇为惊讶的笑道:“小家伙,你竟然认得出本魔君来?”
薛青衫有点哆嗦的道:“魔君大人手里的皇级魔器破天魔枪威震魔界,不认识魔君的人或许有,可是不认识这把枪的人很少。只要看到这把枪,自然就知道您是魔君大人。”
林晓惊讶的道:“破天魔君,很厉害吗?”
薛青衫顿时面色惨白的传音道:“林晓,你要是不想死就不要乱说话!”口中却解释道:“我们魔界传说中有两大魔帝,不过每人见过。除此之外就是落日魔皇、葬月魔皇和沉星魔皇。三位魔皇掌管着魔界的三块大陆。”
“三位魔皇之下又有九大魔君,破天魔君就是九大魔君之首,一杆破天魔枪挑遍魔界无敌手,是所有魔界人都崇拜和敬仰的顶尖强者。”说着看向破天魔君的眼光中爆发出了大量的小星星。
林晓顿时暴汗,薛青衫竟然还是一个追星族!不过同时他也为破天魔君的名号所震惊,魔皇之下的第一强者,怪不得他来到这里自己一点感觉都没有呢。
破天魔君秦斯阳哈哈大笑道:“你这个小家伙知道的不少嘛,不过可千万不要说什么九大魔君之首,也不要说挑遍魔界无敌手这类的话。我们九个的实力其实差不多,没有高低之分的。你这话要是让他们八个知道了,其中几个小心眼的肯定会找你算账的。”
薛青衫连忙点头道:“晚辈多谢魔君大人告诫指点。”那态度,要多恭敬就有多恭敬,让林晓在旁边看的直摇头。
秦斯阳摇头笑道:“你这个小家伙太死板,我有那么可怕吗?不知道这位小兄弟大名?”薛青衫心里腹诽,你不可怕的话魔界就没有可怕的人了。
林晓和厉害人物呆的久了,对这些强者的敬畏态度也就不如薛青衫强烈,闻听秦斯阳的问话,就嘻嘻笑道:“小弟林晓,以后还请秦大哥多多关照啊。”
薛青衫见他和秦斯阳嬉皮笑脸,称兄道弟,吓的腿直哆嗦。秦斯阳鼓掌一声笑道:“还是林晓兄弟你痛快,来,陪哥哥我喝几杯!”
林晓摇头道:“男人喝酒哪有用杯的,都是抱着坛子喝,来,秦大哥,尝尝兄弟我的酒!”这酒是洪荒森林的猴子酿造的猴儿酒,被他偷来的。想起山腹内那个巨大的酒池,林晓就偷笑,他当初可是将里面的酒偷了个干净。不知道那些猴子又酿出来没有。
三坛猴儿酒被他拿了出来,泥封拍开,浓郁的酒香伴随着果香飘了出来。秦斯阳闻到酒香顿时双眼放光的喝彩道:“好酒!”说罢抓起一坛就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见林晓他们喝的痛快,薛青衫也忍不住喝了起来,果然好喝的紧。
秦斯阳问道:“林晓兄弟,这是什么酒,怎么如此特别?”
林晓嘿嘿笑道:“这乃是野外的猴群采集百种野果酿造而成,名为猴儿酒,乃是酒中的极品。这东西可不多见,我也是机缘巧合才发现了一群猴子能酿酒,从它们哪里偷来的。”
“猴儿酒?猴子竟然还会酿酒?”秦斯阳和薛青衫一脸的不可思议。
林晓笑道:“不仅仅猴子可以,有些虫子也可以。有一种名叫酒虫的飞虫,极其的嗜酒。每到夏秋之季,它们便采集百种野果和百种花蜜,酿造美酒。酒便名为酒虫酒,只是喝一次就会上瘾,每每想起腹中便如有虫在爬一般,端得美味又奇妙。”
秦斯阳和薛青衫听得口水直流,连忙问道:“那林晓兄弟你可有酒虫酒吗?快些拿出来共饮。”
林晓不好意思的道:“我也没喝过,只是听说过而已。”
“切!”秦斯阳和薛青衫给了他一个放之所有地方都通用的手势,让林晓暴汗。
“有猴儿酒喝你们就知足吧,要知道这也是可遇不可求的好酒。”林晓非常不忿的叫道。
“那倒是,是我们贪心了,来,兄弟,哥哥敬你当作赔罪了!”秦斯阳抓着酒坛子对林晓笑道。薛青衫也凑了上来嬉皮笑脸的说了道歉的话。其实林晓本来也没生气,只是在开玩笑罢了。
三人一顿吃喝,三坛美酒就喝了个精光。第二天魔界特有的太阳再次升起,三人也从酒醉中醒来,相视一眼顿时哈哈大笑起来。林晓熬了一锅小米粥,拿出了当初制作的小菜,三人吃的津津有味。
秦斯阳感叹道:“林晓兄弟,你真是一个会享受生活的人,哥哥我真是羡慕你啊。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东西了,几乎都快忘记吃是什么了。”
林晓笑道:“其实小弟觉得,人活世间,最重要的就是让自己和亲人朋友生活的开心。即使没有亲人朋友,也要让自己活的开心,不然这一辈子就算是白活了一场。”
“好!兄弟这话说的真是太对了!”林晓的话很明显引起了秦斯阳和薛青衫的共鸣,两人同时大声叫好。
三人聊的格外的投机,这个时候薛青衫终于感受到了林晓的人格魅力,就是破天魔君这样的厉害人物也被他折服,以兄弟相称。
因为薛青衫的老婆还等着青芽魔灵草治疗伤势,所以呆了一天后两人就向秦斯阳告辞。秦斯阳明显的很不舍,他感觉这一天是自己最放松,最开心的一天了。不过不舍也不行,总不能为了陪他而让薛青衫的老婆等死吧。
在两人临走前,他拿出了两块黑色的枪形令牌递给他们道:“两位兄弟,这是哥哥我的信物。以后有什么过不去的危险,就拿出来,没准就能混过去。”他说的轻松,林晓很不客气的就接过去。
薛青衫却有点惊喜过度,这是破天令啊,乃是破天魔君的独家信物。只要亮出这个,谁不得给破天魔君面子,只要自己不主动惹事,惹那些大人物,有这东西的保驾护航,绝对可以过的很滋润。
“多谢秦大哥给小弟这保命符,小弟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这两坛猴儿酒就送给你,秦大哥你留着慢慢喝。小弟以后一定留意找到酒虫酒,让大哥你喝个过瘾。”林晓拿出了两坛猴儿酒给了秦斯阳。
秦斯阳接过去收好笑道:“好,那哥哥我就听你的好消息了!两位兄弟保重!后会有期!”
“大哥保重!”两人眼看着秦斯阳飞走,心里泛起了淡淡的感伤。这就是一见如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