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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结婚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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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跃接过赵福凝手里的饮料瓶,给自己满了一杯,道:“是啊!怎么了?”

“时间过的可真快,没想到我们认识快两年了,感觉像做梦一样。”李欣兰回想起和沈跃的结识,充满了戏剧性。

可惜没等李欣兰“忆苦思甜”,酒菜刚上来,就有一个穿着西装的人,急匆匆的来找沈德禄,不知道说了什么,让沈德禄的脸色当即变了。

沈跃心中纳闷,侧耳听了一阵,原来饭店通知沈德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吃完,下一波还有一个办结婚宴的,一个小时之后就要用场地。

这让沈德禄很恼火,当初和饭店不是这样谈的,沈德禄没省那几个钱,说的是把饭店整个包下来,包一天一夜,白天让亲戚们尽兴,晚上则和沈跃吃一顿团圆饭,这倒好,过来赶人了,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沈德禄和饭店的工作人员理论,因为人声嘈杂,听到的不多,沈跃一直关注着,一个桌子的亲戚问道:“沈跃啊!你都二十了,什么时候结婚啊?”

“快了。”沈跃随口答道。

“我看是得快点,这姑娘家美的和仙女一样,你可得抓紧。”亲戚说着,羡慕的看了看李欣兰。

今天的李欣兰,因为要来沈跃家,所以精心打扮过,除了一向偏爱的紫色外,头发和脸蛋都精心修饰,让鲜少化妆的她,顿时把美丽指数提升了一个等级,杀伤力让男女老少都没有抵抗的可能。

李欣兰听着赞美,心里喜滋滋的,嘴上谦虚道:“哪有,要说美,还是福凝好看,等福凝长大了,绝对是万里挑一的大美人呢!”

如果说初次和沈跃见面的李欣兰还有些稚嫩的话,那么现在的李欣兰,绝对有大将之风,在面对沈跃亲戚的夸赞时,还不忘顾及赵福凝的感受。

赵福凝毕竟还是太嫩,被李欣兰这么一捧,脸色绯红,有些应付不来,就差没有用手指摆弄衣角了。

这边笑语如珠,沈德禄那里却差一点吵起来,此时不单饭店的工作人员督促沈德禄这里快点结束,准备结婚的人家也有人过来,气焰还很嚣张。

对方似乎是成功人士,脖子上戴着大金链子,却穿着西装,显得不伦不类,手指上带着三个金戒指,说话时还喜欢比划手势,一身阿玛尼,愣是穿出了土老财的特色。

“怎么和你说话这么费劲呢!你们家这顿酒席的钱,我包了,快点吃,吃完走人,别耽误我们的正事儿,结婚的东西日子,时辰你们给耽误了,你们赔得起嘛!”

这话说的在理,沈德禄明白结婚典礼对人生来说,无比重要,但是好话被对面的人这样说出来,原本通情达理的沈德禄,心中别扭的不是滋味。

再说这饭局是他早就预定好的,如果好说好商量,沈德禄不想误了人家结婚的时辰,但对方披着人皮不说人话,老实人也受不了啊!

沈德禄的脸顿时黑了,沈德禄差钱吗?沈跃给他一张银行卡,余额过千万,当时拿着银行卡去查余额的时候,险些把沈德禄吓死。

沈德禄没势吗?即便是通山县的一二把手,三教九流,现在谁不知道通山县有一尊大神,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但关键时刻却可以手眼通天。

大金链子见沈德禄不言语,有些不悦道:“你这人是不是有点贪心了?这样吧!你们提前退场,我不但包了你们的酒席钱,每人再给你们一条好烟,这种可以了吧?别得寸进尺,快点滚吧!”

没等沈德禄回话,听的清楚的沈跃坐不住了,距离上次同学会没多长时间呀!通山县又出大人物了?说话的口气这么横,简直就是财大气粗,了不起呀!

沈跃霍然站起,把李欣兰和赵福凝都吓了一跳,沈跃说道:“你们先吃,我去和我爸爸说几句话。”

沈跃黑着脸走到沈德禄身后,道:“爸,怎么回事?”沈跃听的清楚明白,但却不得不这么问,否则就这听力,那也太妖孽了。

沈德禄摆摆手,道:“没什么事,你去陪着欣兰,别冷落了人家。”

沈德禄平时不善言谈,但这次沈跃独独把李欣兰领回家过年,沈德禄就把李欣兰当准儿媳看待,不想怠慢了李欣兰这个富家千金。

“欣兰又不是外人,不会计较的。”沈跃看了大金链子一眼,道:“爸,我和这位大哥聊几句。”

沈跃说着,不等沈德禄说什么,手臂舒展,已经搂上了大金链子的脖子,将大金链子搂到了楼梯口,笑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是本地人吗?”

大金链子想要挣脱沈跃的胳膊,可惜力量差距太大,沈跃的胳膊就像是钢铁钳子,纹丝不动。

大金链子感觉脖子越来越紧,喘着粗气,道:“小子,放手,你是不是想要家破人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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