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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黎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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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天脸色微黑,这台词自己好耳熟,沉吟了一下,说道:“你跟我混也行,不过你现在得先帮我一个忙。”

黎逸吐口唾沫,正色说道:“大哥,你说吧,你是让我打谁还是砍谁,只要跟大哥混,哥们都愿意。”

“砍你妹啊!”李浩天没好气的伸手给他一巴掌:“你丫是古惑仔看多了妈啊?这是法治社会,不要随便砍砍杀杀的,有枪不用砍个蛋啊!”

黎逸更加钦佩啊,大哥就是牛逼,我们还想着怎么砍人的时候大哥就用枪了。

李浩天咳嗽一声,说道:“你先跟我来,我介绍四个妹子给你认识。”

黎逸点头,跟着李浩天走向芊芊她们。

看见李浩天带着一个男生走过来,芊芊有些不爽的说道:“大叔,你干嘛去了,耽误这么长的时间?”

李浩天嘿嘿笑道:“遇到一个朋友,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新收的小弟,小逸。”

“大叔真无聊,天天就做这样的事情。”刘雪怡对李浩天这种收小弟的行为很不满,剩下的宁儿跟宋幽莲也是。

“这声音好熟悉……”黎逸皱着眉头然后从李浩天身后走出来,在看到坐在自己面前不远处的四大美女之后,他下巴都快掉了,结结巴巴的说:“嫂子?平民校花沈芊芊?冰山校花宋幽莲?高中小美女宁儿?’

他这一激动将四美女的外号都说出来了。

听到嫂子两个字,刘雪怡脸色红了一下,随即有些抓狂的说道:“大叔,管好你的小弟,别让他乱叫!谁是他嫂子!”

芊芊也是脸色微黑,这副场景跟自己被大叔的另两个小弟叫了嫂子以后是一毛一样啊!看来果然是闺蜜啊,就连倒霉的方式都是一样的。

李浩天嘴角抽搐,陈明那两个小子见到芊芊就叫嫂子,现在黎逸这家伙见到刘雪怡也叫嫂子,妈的,自己怎么什么时候多了这么多老婆啊。

黎逸有些尴尬,轻轻的拉过李浩天,小声问道:“大哥,到底哪一个才是嫂子?”

黎逸崩溃中,这四个平常在校园中一出现就会引起无数男人痴汉疯狂的妹子,居然此刻跟自己的大哥坐在同一桌吃饭,而且关系看上去也很不一般,大哥果然牛逼啊!

不知不觉,李浩天在黎逸心中的牛逼程度在上一层楼。

(以下是紫曦兄弟的番外)

我叫林风,我之所以会出现在这篇番外中,主要是想跟你们说一下关于我的故事。

我是一名曾经的特种军人,服役于南京特种军区某大队,后来因为种种的原因,我负伤退役,再后来跟着我一兄弟去了南非那边当起了雇佣兵。

说起来我去当雇佣兵的原因也很操蛋,我到现在都无法理解,我当初怎么就脑子一热答应了呢?

“风子,哥们要走了。”我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午后,一个刚刚下过春雨的午后。并不算多么寒冷的微风吹拂在我的身上,他穿着一件军大衣,双脚蹬在墙面之上,眼神有些犹豫。

这是我的生死兄弟,他叫李浩天,我们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套用浩天的一句话说就是,除了女人我们没有共享过,其他的事情,我的就是他的,他的就是我的。

不是有句话这样说吗,所谓兄弟,就是一起扛过枪,一起入过党,一起睡过炕,一起嫖过娼。我跟浩天就是这样的兄弟。

他跟我一样从小就不是个爱安分得主,我们一起打架,一起进派出所,一起调戏小妹妹。这鳖孙一直说是我把他带坏的,但是我想说,五十步百步吧。

后来我跟浩天都因为家里穷一起去当了兵,但是由于分配的不同,我在南京,他在辽宁,我们之间也渐渐的失去了联系。

后来几年过后,我因为负伤退伍在家,他找到我的时候手臂上也有伤,我笑着说咱们两兄弟都他妈一样,就算死也会死在一个地方。

浩天当时就沉默了,只是若有所思的说了一句:“风子,如果能够选择,在我下来之前我就想死在战场了。”

我骂他装逼装深沉,说他这个孙子又他妈是从哪里学来的泡妞技巧。其实只有我明白浩天话里的意思,我们都是同样的人。

浩天跟我在那晚聊到很晚,我们从小时候说起,然后再吹到在部队的时候,他说他第一天穿上军装就收拾了一个小子,我说我第一天当兵就打了一个班长,反正只要他吹了什么,我就一定吹更厉害的反击他,这是从小时候养成的习惯,妈的改不了了。

浩天在我这里住了几天,然后从昨天他突然出门离开,音信全无,直到刚才才回来,开口跟我说的,就是刚才那句话。

“你要去哪里?”我不知道他要去哪里,我只知道他的心里似乎从来没有定下来过。

浩天抽出颗烟点燃,吞云吐雾间说:“我要去南非了,我要去当雇佣兵了。”

“什么?为什么?”我不解,浩天是个自命清高的人,在他的字典里,一直都将雇佣兵这种物种当成低等的兵种,因为他们没有国籍没有信任,只为钱而战斗。现在亲口听他说出这些话。我的心里自然是很诧异。

“你不是看不起他们嘛?为什么要去?”

“呵,因为哥们没钱了,快要被饿死了你知道吗?我不想被饿死了,所以我没的选择。”

浩天的话我懂得,做雇佣兵,一次任务下来少说也有百八十万,这些都是我们这些穷当兵的一辈子都赚不到的。

“可是,你有手有脚有力气,做什么都行啊,干嘛要去做那样的工作?”

“我妈死了,死了之后我甚至没有经济能力给她找一处好的墓地,我一直以为我很孝顺,可是我连这样的事情都办不到,我瞧不起我自己,我不想再穷下去,你懂吗?”

我沉默了,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懂与不懂也许并非是那么重要。

“最主要的是,我身体内的血液还没有停止流动,我不想这么快就停下战斗的脚步!我怀念子弹飞舞过耳边的声音,我怀念枪林弹雨的时光,所以,我想发泄,我想讲这些都发泄出来。你懂吗?”

我懂,自然懂,我们这些当过兵上过战场的人,一旦经历过一次之后,自然就会明白那种感觉会伴随着自己一生!

那身上或多或少的弹痕就像是战场赋予自己的纹身一样,擦不掉,忘不掉,让你永远记住那个充满鲜血与死亡的地方。

“跟我一起去把!”浩天看我,轻轻开口,眼中带着炙热。

我沉默无言,问:“你觉得,我还能打吗?”

浩天眼神诚恳,振作精神一声长吼:“老兵不死,只是凋零!”

老兵不死,只是凋零!

我哭了,直起了身子,从腿部拆掉了固定腿部的钢板,说:“是啊,热血依旧燃烧,让我们再次出发!”说完,伸出手跟他紧紧的握在一起。

四目相对,那是我再出发的起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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