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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狂狼(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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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狂狼(04)

北城区,纺织四路,风水巷。

古老的红砖房立在路边,远看像一堵围墙,围墙这边,是总在堵车的马路,路边的人行绿灯一亮,人群便像马蜂一般涌向对面,而围墙另一边,却是少有人烟的背巷,流浪狗、垃圾桶、被丢弃的大型家具是背巷的主人,一些小车为了赶时间,偶尔从背巷穿过。

背巷里长年累月散发着恶臭。

明恕刚从警车上下来,就闻到空气里那股不同寻常的气味,旋即拿出准备好的口罩和乳胶手套戴上。

尸体已经被拉到北城分局,但现场还是有必要亲自来看看。

明恕往藏尸的垃圾桶走去,皮鞋鞋跟溅起了些许泥浆。

他今天没有穿警服,穿的是不久前买的短款皮衣。很快就是元旦圣诞季了,街头巷尾全是过节的气氛,他早上起得很早,专门去萧遇安给他准备的衣帽间搭配了半天,本打算晚上下班后和萧遇安去吃个浪漫的西餐,也凑一凑节日的热闹,但案子一来,计划自然也就泡汤了。

痕迹勘查基本做完,但分局的刑警还没有撤去,警戒带也还拉着。明恕和他们打了声招呼,蹲在垃圾桶边对比照片里的角度。

从垃圾桶被撞倒之后的情形来看,尸体是被以头朝下的姿势塞入垃圾桶,垃圾桶无盖,周围觅食的野狗在发现尸体之后,吃掉了尸体的手足、颈部、面部的肉。

“明队!”一个头发剪得极短的男人跑了过来。

明恕起身,看到来人时笑了笑,“小向。”

“你还记得我!”

“我记性不差。”

向韬是北城分局刑侦支队的刑警,入职不久,很年轻。重案组查沙春、巫震的案子时,需要北城分局配合,与明恕不睦的支队副队长王豪百般敷衍,向韬却相当认真,出了不少力。

那时明恕就注意到了他。

“王队学习去了,这个案子现在是李队负责,现场由我负责。”向韬说:“接到报案后,我第一时间就赶到了,现场这边你有什么问题都可以问我。”

明恕点头,笑道:“很积极啊。”

向韬并不掩饰自己的想法,“李队给我说了,开年后刑侦局又会招人,我努力一把,说不定就被选上了。”

明恕眼尾微挑,再次将这年轻的警察打量一番。

上次合作时,他就看出向韬不满足于待在王豪那种人的手下,早晚会离开分局,往刑侦局跳,没想到再次见面,这小子就这么明明白白地说出来了。

至少在心性上,还算个可塑之才。

明恕说:“想来刑侦局,那到了刑侦局,是想去哪个中队?”

向韬笑容明亮,“当然是重案组!”

明恕想在向韬肩上拍一拍,碍于戴着乳胶手套,只好作罢,“那就努力。”

向韬站得笔直,“是!”

这时,两只野狗从警戒带外经过,跃跃欲试地看着垃圾桶。

流浪狗警惕性非常强,按理说,看到这么多人,它们应该不会靠近。一名站在警戒带附近的队员担心它们又进来破坏现场,赶紧抬手驱赶。其中一只转身就跑,另一只却没有立即离开,而是龇牙咧嘴,眼中凶光毕露,背部高高拱起——这是个即将发起进攻的姿势。

明恕蹙眉,“这里有很多流浪狗?”

“这一片是拆迁区,拆了一半,剩下来的红砖房也基本上没人住了,人少,还有遮风挡雨的地方,加上现在天气冷,附近的流浪狗就聚集在这里。”向韬说:“法医初步尸检,确定死亡时间在四天以内,并且是在死亡后不久就被抛掷在这里。这里的垃圾不是每天清理,属于无人管理状态,十天半个月才有受雇的清洁工前来处理,所以尸体一直没有被发现。明队,这具尸体四天就被啃得面目全非,但好在面部骨骼没有受损,还可以做模拟复原,如果尸体再晚一些被发现,让那些流浪狗把头骨给啃了,就更难以确定身份了。”

明恕心中隐隐有了一些推断,又问:“发现指纹、足迹之类的线索没?”

“足迹残缺,已经被车轮破坏了。指纹倒是有,但都是陈旧指纹,与死亡时间对不上,而且在系统里没有比对出结果。”

明恕抬起头,看向旁边的红砖房。

他现在所处的背巷,左手边是拆得乱七八糟的荒地,零星几栋没有拆完的房子上,窗户全都没了,有的连房顶都没有了,一眼看去,像经历了一场惨烈的地震;右手边则是完整的红砖房,和荒地上的房子相比,红砖房看似还能住人,实则不然,它们是冬邺市最早建成的一批住房,十几年前被重新修缮过,现在表面看别有一番风情,里面却早就破旧不堪。

不过要说没人住,那也不对。

再破旧的房屋,也有人守着它。

明恕从一片晾着的衣服上调转视线,“初步走访做了吗?”

“还没做完。”向韬说:“目前没有人表示看到了凶手抛尸。”

“接着查。”明恕说:“我去分局一趟,晚点一起开个会。”

“明白!”

北城分局,刑侦支队。

得知明恕去了现场,邢牧十分自觉地赶到分局,和分局法医一同进行尸体解剖。明恕来到分局时,详细尸检报告刚好出炉。

“身份暂时没法确定,等待做颅面模拟复原。”邢牧神色有些忧愁,“不过我个人不是很相信这项技术。”

颅面复原是在DNA、指纹比对等手段无法确定死者身份时,采取的一种寻找尸源方法,在完整的头骨上做模拟复原,其技术支撑是海量数据库。但即便如此,复原出来的人像也不一定与死者真实的相貌一致,在国内外很多案例中,不乏复原人像与真实相貌完全不同的情况。所以大多数时候,警方只将颅面复原作为不得已情况下的参考。

“至少年龄基本确定。”明恕快速浏览尸检报告,“死亡原因、时间也确定,按死亡时间排查失踪人口,确定死者身份问题不大。”

邢牧不得不承认,自己虽然讨厌领导,但明恕很可靠。

这具尸体的状况非常糟糕,面部与脖子简直是灾难,流浪狗的啃食行为破坏了可能存在于尸体上的线索,而死者的身份暂时难以确定。邢牧作为法医,自然是什么样的尸体都见过,但这次的死者致命伤在头部,他必须将重点放在尸体头部,长时间盯着这样一颗头,心理上还是会受到一些影响。不过明恕一来,几句话就让他感到安心不少。

见邢牧盯着自己,明恕喊了声:“邢老师?”

邢牧连忙回神,拿起自己那份报告,“我说一下要点吧。死者身高1米63,体重49公斤,年龄在35岁到36岁之间。枕骨骨折造成颅脑严重损伤,而骨折是由钝器击打造成。该钝器的接触面为正圆形,直径4厘米,可能是一把工具锤。”

明恕抬手,“停一下。”

邢牧抬头,“啊?”

“在绝大多数用钝器击打头部的凶杀案中,凶手会反复击打,一是有泄愤的情绪,一是担心次数少了不会死亡。”明恕看着报告,“但在这起案子里,你们得出的结论却是,凶手击打次数只有两次。”

邢牧愣了下,“对,只有两次。人的头部虽然不算脆弱,但也经不起重击,如果力道足够,位置正好,一锤下去就足够要人的命。”

“那这次如果凶手不补下后面那一击,结果会怎样?”明恕问。

邢牧没明白明恕这么问的原因,但这个问题他回答得上来,“也会死,从颅脑损伤情况来看,凶手第一次击打时,所用的力气更大,被害者当即失去行动能力。”

明恕走了几步,“凶手有可能是个熟手。”

邢牧吓一跳,“那就是说,凶手以前也以相同的方式做过案?”

明恕没有回答,一边继续看报告一边说:“死者的衣物没有被脱下,死前死后都没有被侵丨犯,背巷不是第一现场,只是抛尸现场……那儿确实是一个理想的抛尸场所,不过如果不是长期在那里活动的人,也许根本不知道那样一个地方。”

易飞这时走了过来,“分局的兄弟已经在背巷附近排查。现场有残缺足迹,也有大量车轮印记,凶手很可能是用某种交通工具将尸体载去,现在找到案发现场很关键。”

“死者穿戴整齐,牛仔裤、毛衣,但没有大衣、羽绒服之类的外套,脚上没有鞋。”明恕说:“这种装扮,通常出现在刚回家之后。鞋脱了,外套脱了,但因为还没有洗澡,而没有立即换上居家服。”

易飞说:“被害人是在自己家中被杀害?然后尸体被凶手转移到这里?”

“可能性很高。”明恕又看了眼报告,“尸体胸腹、大腿、膝盖有撞击伤,背部和后颈有按压伤、扼制伤,在遇害之前,被害人与凶手经历了一番搏斗。”

邢牧走到易飞身边,在易飞背部比划了几下,“凶手应该是在将被害人压倒在地之后,锤杀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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