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峰他们一路狂奔,不过因为司徒倩的体力比较弱,所以他们的速度也并不是很快。
但比较幸运的是,他们这边儿在时间上要领先一些,所以逃跑的时候相对从容一点。
半个小时之后,后面已经隐隐看到了高强度手电筒的灯光,正在向着秦峰他们这边照射过来。
前面出现了一个土坡,高度大约有20多米。
秦峰犹豫了一下,立刻说道:“司徒倩,吴德凯,你们那土坡中间找个地方最好是挖个洞藏起来,我和马德彪你要和他们干一仗了。”
听到要打仗,吴德凯一下子就兴奋起来,挥舞着手中的那把m4a1说道:“老大,既然打仗,我也要参加!”
秦峰狠狠瞪了他一眼说道:“参加个屁,你以为打仗是过家家呀,一颗子弹没有注意到,你的小命就玩完了。老实的挖个坑藏着。”
其中他们立刻绕到土坡后面,秦峰驾起了他那把斯太尔scout狙击枪,打开夜视功能,仔细的观察起来。
三四百米外的地方,二三十个人正在呈扇面形向着他们这边追踪而来,这些人的动作十分专业,秦峰不由得有些头大。秦峰基本可以确定,这些追踪他们而来的人应该就是秃鹰之血的人。
秦峰叹息一声说道:“老马呀,看来咱们当年当雇佣兵的时候就和秃鹰之血不共戴天,也不知道打了多少仗,没想到都退役这么长时间了,现在竟然又要在这里和他们打一仗,当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啊!”
马德彪可笑的点点头:“秃鹰之血和咱们狼牙之间恩怨太深,只要双方遇上,只能你死我活。”
“准备战斗吧。”秦峰说道。
马德彪立刻找好了一个最佳的攻击地点,做好掩体之后,开始静静地等待着。
马德彪和秦峰并没有在一个位置。
因为秦峰所在的位置是狙击手的位置,而他所在的位置必须和秦峰拉开一段距离,只有如此,才能确保双方的安全。
秦峰打开夜视镜,仔细的搜索着不断摸近的敌人,寻找着敌人中的指挥官。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秦峰还是懂的。
当这些人距离秦峰还有200米左右的时候,秦峰的第一枪响了。
队伍中背着单兵作战武器的一个家伙直接被秦锋爆头。
对秦峰而言,这个家伙是最具有威胁性的,因为他身后背着的是反坦克火箭弹,被这玩意儿给上一下,基本上没跑。
打完一枪之后,秦峰通过夜视镜看到,这30来人一下子就全都看不到了人影,全都找到了掩体将身体隐藏起来。
负责指挥这些人的托马斯脸色不由得一沉,立刻拉下耳麦说道:“大家注意,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恐怕我们现在所追踪的这伙人应该就是秦峰他们,200多米的距离,恐怕只有狙击枪搭配夜视镜才能发现我们。
而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狙击手应该藏在土坡之上。
大家注意好隐蔽,四散开来,想办法将这个土包给我包围起来。
我倒是要看看,秦峰他们这次如何躲藏。”
每隔上一两分钟,秦峰的狙击枪都会响上一声,10分钟之后。
当托马斯再次点名的时候,他的脸色有些阴沉。
因为托马斯没有想到,这才过去10分钟的时间,而他那30多名手下竟然只剩下了22人。
不过好在经过10多分钟的迂回布局之后,秦锋他们所在的土包已经有75%的地方被包围了起来。
这个时候,托马斯立刻说道:“勒布朗,往那个土包上给我发射两枚火箭弹!”
勒布朗是个黑人,身高马大,在之前那个负责背负单兵火箭筒的家伙被秦锋爆头之后,他接手负责了这个恐怖的家伙。
勒布朗藏在一棵大树后面,将武器调整好之后缓缓的露出头来,将火箭筒对准了秦峰所在的土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