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林,我们需要谈一谈。”他盯着我的眼睛,神情严肃。好像打我认识他开始,从来没这么正式过。
我正了身子面对他说好。
“我住在这里,负担房租理所当然。”他说。
“林恒,你只是我的客人。这点房租我还付得起。”我坚持说。
“可是,我不是来住三两天。”他顿了顿,思量了一会又说,“你何必固执。”
“林恒,你应该了解我,我这不是固执。我不想因为这个事情成为我们俩吵架的缘由,如果你真的期待付房租,那我可以陪你出去找房子,也许明天,随你方便。”
说完这话我就后悔了,我执意坚持原则却不是真的要赶他走。我十分清楚我们之间的关系,我就是这样的女子,就算是同居我也要自己付房租。
更何况我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那样。
倘若我今晚让他付了房租,我们俩这算什么事儿?
我想起之柔说的话,林恒他究竟把我当什么。
我不由自主地看着他的眼睛,去思考这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
林恒闻言,脸上的表情马上僵住了,就像被冻住的冰块一样,脸色难看极了,可能他没想到我这么决绝吧,在他面前,我从来都是温婉乖巧的。
我知道这样的谈话必须停止,再继续下去对彼此都无益。我怕看着他欲言又止的样子突然觉得很抱歉,于是起身进卧室,终是不欢而散。
林恒愣在客厅,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关掉电视机,夜,安静极了。
是夜,由于生理期的缘故,半夜三更的我在床上疼得翻来覆去,那种针刺般的疼痛感简直让我痛恨自己是个女人。我蹑手蹑脚的走去厨房烧热水,看到黑暗之中的客厅里有一点橙色的火光在浓黑如绸的夜里格外显眼。
他还没睡。
他走过来接了我手中的水壶,试了试我的额头,看我一脸痛苦的表情便问我说,“你好朋友来了?”
我点了点头,对他我早已不避讳,他不是不懂。
“我来弄,你去沙发上坐着,把被子裹上,小心着凉。”
最后,我坐在沙发行等他给我烧开水。刚抽出一支烟点燃吸了一口,许书阳就走过来抽走我之间的烟搁在自己的嘴巴上,一手递给我一杯热牛奶。
我接过牛奶看他抽着我抽过的烟,我感觉脸上一阵燥热,正在想这算不算间接接吻的时候,许书阳给我掖了掖被子,突然说了一句话,让我诧异得差点把牛奶给喷了出来。
他说,莫林,要不我们试试看。
我瞬间僵住了,而身体的疼痛提醒我这是真实的。这句我等到了十二年的话突然就钻进我的耳朵里,让我措手不及,思想却又觉得说是理所当然。
十二年的光阴啊,我终于等到了,我有泪可落,满是动容。
我握紧了手中的牛奶极力的掩饰自己内心的波涛汹涌,轻轻呷了口牛奶缓缓地说,“林恒,你想清楚,我是白玫瑰,不是红玫瑰。多年前你就说过,这辈子,白玫瑰是你的朋友,而红玫瑰才是能够让你为之臣服的。”
我一直记得这句话,那个时候我们还在上高中,看疯了张爱玲的小说,当他看完《白玫瑰与红玫瑰》,对我说了这句话。我记得好多年。后来孟之柔遭遇蓝沁这样的小三,和沈亦离婚,她也说过,蓝沁就是那支迷了沈亦眼睛的红玫瑰。
妖娆妩媚的女人,男人总是抵挡不住诱惑的。
我期待从他口中的到一个让人满意的答案,但是他没有,他只是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坚定死说,“莫林,你要相信我。”
我感到些许失望。
失望只有两种原因,一是选错了人,二是怀有不该有的期待。
我不知道自己是哪一种。
而下一秒,他便靠近我,他的脸在我的瞳孔里愈来愈大,愈来愈大,可以清晰的看见脸上细微的绒毛。
林恒吻到我的时候,我的身体因为惊讶和疼痛而微微的颤抖了一下。
他轻轻在我唇上游走,等着我的回应。
大脑一片空白。
过了一会儿,我开始笨拙而认真的回应着他的吻。
我记得谁说过,人生时间最幸福的事情里面,初吻排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