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伸出手捏了捏自己肚子上的三层游泳圈,他真的长得很胖?
“阿经,你说真的,我长得很胖?”
郑经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
守诺……
当你注意到一个人时,你就会发现她的存在,无时无刻。
比如,做课间操的时候,正好路遥遥的班跟他们班挨在一起。
守诺长得胖,还矮,一个小胖墩类型。
他边做课间操边寻找路遥遥的身影。
少女的动作,一举一动,都很迷人。
守诺看一眼,作贼一般,急忙收回目光。
过了两天,放学的时候,守诺发现路遥遥回家的路,跟他有一段路同路。
守诺不紧不慢的跟着,看到路遥遥转弯了,才往右转回家。
直到某一天,路遥遥跟他打了个正面,守诺忍不住屏住了呼吸,她认出他来了吗?
没有。路遥遥看了他一眼,收回视线,继续往前走。
虽然两个人都是校友,但是青春期的孩子,不会随随便便就在路上聊起来,除非本来就认识。
守诺脚步慢了下来,看着自己肚子上的肉。他想减肥了。
肩膀一沉,是郑经勾住了他的肩膀。
“喂,小胖,你怎么回事?最近上学也不叫我。我老迟到,被老师罚站。以前有你陪,结果你倒好,偷偷来这么早。”
郑经打了个哈欠,抬起桃花眼看了一眼前面,眼前一亮:“嘿,是遥霸。”
郑经最喜欢给人取绰号。路遥遥学霸,简称遥霸!
守诺捂住了他的嘴:“别乱叫。”
郑经张嘴要咬,守诺松开了,脸上带了点羞赧。
郑经嬉笑的表情变得严肃:“小胖,你跟踪人家?好啊,你小小年纪不学好,居然学这一套!”
他作势要打。
守诺不服气地说:“你呢?小小年纪,偷蒙拐骗,逃课玩游戏,偷家里的钱出来,你怎么就学好了?”
话一出口,守诺就后悔了。
“对不起,阿经。”
郑经面色无不愉:“有什么对不起的,你说得没错。小胖,我是没药可救了,你不一样。小胖,既然喜欢人家,你就去追。万一你成功了呢。”
守诺苦笑:“阿经,这事情你知道就好。我不希望你说出去。”
郑经点头:“那好。做个朋友也不行?去问问她学习的问题,我想遥霸肯定很乐意跟你分享的。”
他们开学第一个月,路遥遥就在全校礼会上分享了自己的学习方法。
相对于其他成绩好的学生那些言而无实多有保留的学习方法,路遥遥分享的是真正的干货,只是,就看你有没有想过认真去做到了。
路遥遥说:“我晚上每天要学到10点钟。洗了澡10点半睡觉。早上6点钟我就起来背书,因为那时思维最清晰。上课的四十五分钟是最关键的,不要走神开小差,不要说小话。重点内容都在课堂上。所以,如果你上课的时间不走神,认真听老师讲了,那么下课之后,相对的做一些习题巩固一下,这节课的内容就掌握了。当然,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预习和复习。”
首先是复习,下了课,要复习当天学的内容,不懂的及时去问老师问同学,要及时弄懂,不要拖。其次预习,复习完了,提前预习第二天各科要学的内容,如果进度快,可以多预习几章。
路遥遥是真的把自己的方法讲到了。
她预习的时候,都会提前划重点,第二天老师讲的课中,那些果然是重点。这就是努力学习,注重方法的学生所不同的地方。
郑经把这些都记下了,但他不屑去做。他就想混过这初中三年,然后就出去工作。
听到郑经说去找遥遥交流学习,守诺的小胖手傻傻挠了挠脑袋:“我不敢。我怕她看不起我。”
郑经翻了个白眼:“行了,那就当我白说了。”
守诺心里还有点难过,主要是路遥遥好像不认识他了。
也对,他长得这个样子,别人能记住他才怪,他又不是帅哥。
这天回到家,守诺坐在家门口,爸爸不停的数落他:“我给你钱买进二中,不是让你混日子的。你看看你的成绩单,明明答案是五,你就写成六。我看你全部是猜的吧?作文你居然一个字都没写,你坐在那里是梦游啊!”
守爸喋喋不休的骂着,守妈在院子里搭了一个麻将牌桌子打麻将。
洗麻将的声音哗啦啦传来。里面有人在喊:“老守,快过来。你说完了没有?孩子还小嘛,你骂他做什么。快过来快过来,要摸牌了。”
守爸心在听到麻将声音时就不在这里了。
“好了,来了来了。”
守爸将初中考试的试卷随手朝不争气的儿子身上一扔,屁颠屁颠的挪着屁股跑到院里去打麻将了。
守诺抬了抬眼,看到自家爸爸就像一只活动的圆球。
他弯下腰去捡试卷。
每次考完试就得请家长签字。看样子,这次签字,他又得叫郑经给他模仿字迹代签了。
守爸守妈这个麻将一打,不到半夜两三点不会停下来。
一阵风吹来,将其中两张试卷吹远了。
期中考试一过,小城就已是深秋,风特别大,呼呼的吹,黄了的树叶一吹,就像一只只黄蝴蝶一般吹落在地。又会在地是打几个滚儿,聚集成一堆。
守诺抬头,首先入眼的是一双普通的白球鞋,看起来挺旧了,但洗得干干净净。
当他直起身子,这白球鞋主人的脸也映入眼帘。守诺那双因为胖脸挤成细小一条缝的眼睛微眯了眯,显得就更小了。
是路遥遥。
守诺看到她漂亮细长手指拿着自己的试卷,脸瞬间胀得通红。
这次期中考试,满分120分,他语文五十,数学三十,英语六十。丢脸丢到姥姥家了。
他这个分数,在路遥遥看来,应该是白痴蠢笨如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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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还有人记得守诺记得郑经吗?我想开个郑经的文,但我最最想写的一个文已经想好了。想写的好多啊。真想有个魔法,可以让我的时间变成一天48小时,嘿嘿,白日梦哈。
不过我最最想写的那个文,要等《重生暖婚:贺先生的名门娇妻》完结了才开始写。讲真,你们有没有去收藏花花的新文啊?我看到有的,但应该也还有很多没去呢。对了,不要放弃花花。我最最想写的那个文,要比遥遥这个文会写得更好,我自己这样觉得的。嘿嘿。
PS,明天仍然是四千字哈。今天更新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