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将在新义州、江界、惠山与清津开发4处经济特区,允许共和国商人与企业家在4地开设工厂、商会与办事处,在经济特区内向共和国商人提供最优惠待遇,在约定的时间内减免税收等等。后来,随着朝鲜经济逐步发展,国内消费能力增强,俄罗斯、蒙古、越南、老挝、柬埔寨等国先后与朝鲜签署了类似的协议,被准许进入经济特区。
为了增进相互交流,朝鲜简化赴朝投资与旅游的共和国人员的签证手续。
最重要的还是第三点,即滞留在共和国境内的朝鲜人员的安置工作。
21世纪初,朝鲜连续3年遭遇自然灾害,数以百万计的朝鲜难民涌入共和国境内。这不但给共和国造成了极大的负担、影响了共和国的社会治安,还导致共和国与朝鲜的外交关系一度紧张。
高峰时,滞留在共和国境内的朝鲜难民超过了300万人!
当时,朝鲜总人口不到2100万。
对共和国来说,仅仅保证数百万难民的生存就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即便不考虑别的生活需要,300万难民一年就能消耗掉150万吨粮食。算上管理难民的支出,共和国每年需拿出上百亿元养活300万朝鲜人!
对朝鲜来说,300万难民更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这些到共和国见过“世面”,知道外面世界是什么样子的难民被遣返回朝鲜之后,再也不会相信朝鲜是“天堂”、其他国家和人民都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是“金氏家族”谎言。有知识、有能力的肯定会“图变”,没知识、没能力的则会“造反”。占人口1/7的朝鲜人不再服从“金氏家族”的愚民统治时,“金氏家族”的末日也就来临了。
最初的时候,共和国也想尽快遣返难民。
先后遣返了3批,总共3万余难民后,共和国停止了遣返工作。原因很简单,所有强制遣返的难民都被朝鲜政府关入集中营,接受“改造”,最终仅有不到1/10的难民成功完成“改造”,其余的全都人间蒸发了!
当时,共和国的新闻媒体重点报道了这一消息。
如果强制遣返难民,等于将数百万活生生的、曾经将共和国当作救星的朝鲜人推入火坑。
也正是如此,共和国与朝鲜的关系在那段时期严重倒退。
到庞兴龙访问平壤时,仍然有大约220万朝鲜难民滞留在共和国境内,其中近180万生活在难民营内,另外数十万分散在共和国各地(大部分都是嫁给共和国男性,获得了共和国国籍的年轻朝鲜女子)。
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仍然滞留在共和国境内的朝鲜难民将“自愿返朝”。
随后,共和国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不愿意返朝的难民在共和国居住满8年,或者在共和国工作满3年,均可申请获得共和国临时国籍,获得5年的“非正式公民”身份。在此期间,只要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可以向居住或者工作所在地的共和国民政部门申请成为共和国公民,获得永久定居权与公民的合法权利。
对双方来说,这算得上是“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
除了《友好互助条约》(追加条款)之外,其他几项合作协议的重大意义不仅仅体现在经济、贸易、与人道上,更加体现在共和国对朝鲜施加的影响上。
封闭落后的朝鲜只能成为不安定因素,只有经济得到发展的朝鲜,才是正常的朝鲜。
共和国在帮助朝鲜的时候,体现了一惯的外交政策,既不干涉、不指导他国内政,不颠覆他国政权,不向他国强加意识形态,不在经济援助上提出任何政治附加条款,充分尊重与信赖友好国家,给予友好国家自主发展与自由发展的权利与空间。
这是完全不同于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国家的对外政策。
共和国的对朝政策,为其他需要得到大国援助的国家提供新的选择,也为所有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大国提供了一种可以借鉴的方式。
后来,“朝鲜模式”逐渐成为了共和国对外交往的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