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设置左右丞相,左丞相为蒙古人,居正位,汉人为右丞相,从属于副。至于这汉人右丞相,忽必烈听从了萧遥的建议,决定重礼从长安城聘请闻名关中的鸿儒担任,而这左右丞相,则是主要负责管理漠南汉地的地方官员考核和任用,选拔与监察官员,总领国家大政方针的议定其次是国尉,基本由汉人出任,主要是在萧遥的建议下,建立汉族军队后设置。这支汉族军队有别于金朝和西夏灭亡后投靠蒙古的汉人世侯军阀,因其是完全从属于忽必烈自己的军队,主要管理麾下何人领兵,发兵的问题决定。
然后是御史大夫,由汉人出任,掌管蒙古缴获自金朝和西夏的文书档案和图籍,以及监察手下官员,检举谋反与违法行径的,此三者便合称为“三公”。
至于九卿的划分,萧遥也全都提到,并逐一为忽必烈解释述说。同时,他还将脑海中自己想出的一些治国理念融入其中。而不管忽必烈最终如何取舍,萧遥一直苦苦追求和梦想的权利与地位,此时已不再像是以前那镜花水月般的虚无缥缈了。
萧遥深知教育对于一个民族的重要性,因此首先他就建议忽必烈设立“奉常”,其职责是主持祭祀,管理成吉思汗陵,以及管理刚刚建议忽必烈恢复的中原各地的学校教育;郎中令主管忽必烈麾下的亲兵和新招募的汉人亲兵,作用大致相当于明朝的锦衣卫。由于萧遥建议忽必烈将长安城仿照隋朝改名大兴,寓意忽必烈自己的势力大兴之意,而此建议也被忽必烈采纳,因此原本被称为长安城防军的卫尉,便改名为大兴城防军;太仆负责管理麾下军马事宜,由蒙古人出任;廷尉则掌管法令刑罚事宜,而萧遥思及元朝还不到建立的时机,因此便决定暂时使用金朝的泰和律;典客主要处理外交事宜,负责与南宋、吐蕃、大理、高丽、日本以及蒙古自己几大汗国沟通联络;宗正管理忽必烈亲属以及汉地蒙古人事宜,使蒙古人和汉人分开管束。此举有利于稳定,忽必烈闻之大赞。接着是治粟内史,负责恢复中原漠南地区的农业生产;少府负责漠南汉地的市场交易,商业税收;中尉掌管负责大兴城的治安;将作少府管理城池关隘,宫殿的建设事宜。
之后是地方管制的恢复,在萧遥的建议下,首先是恢复中原地区的行政建制,设立43个郡,郡下设县,郡设置郡守,一般由忽必烈自己一系的蒙古人和新进投靠的汉人,以及一些本身在地方属于豪强的汉族军阀世侯出任,可以自行任命自己的幕僚,推荐当地的人才,发布小朝廷的政令,赏罚,司法与监察,以及拥有平定叛乱和统帅当地军队抵抗外敌的权利。同时也负责征收地方财税。郡守下设郡丞,往往由汉人担任,负责当地内政;长史负责统帅训练当地汉军,之前忽必烈意欲委任萧遥此职,便是想让他为自己治理手下的非蒙古人军队,权利不可谓不大。郡守的副手是郡尉,协助郡守统管一郡的军事。在忽必烈麾下,郡守和郡尉往往是一蒙一汉,这样就不需要再和后世一般设立达鲁花赤了县一级,有县令和主管内政的县丞,以及主管一县军事的县尉,这些基本上都是汉人充任。县以下还有乡与亭,乡一级有掌管教化的三老,负责配合县令审案与征收赋税的啬夫。最低一级的民兵组织,负责巡逻治安的游徼。
关于新征募的汉军,萧遥建议仿效秦军军功爵位,分别为:公士,上造,簪枭,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这些爵位从低到高,共划分为二十级,其中每一级军功的提升都伴随待遇的提高,当进阶到第五级爵位大夫时,汉人兵卒的待遇和身份已经可以与蒙古兵持平,借此提高归附征募的汉军战斗力和积极性。同时,考虑到为了拉拢汉地地主与军阀世侯豪强,萧遥也推荐在任官上暂时采取九品中正制,在各郡设置中正官,品评各地士人,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根据品级向大兴小朝廷推荐,授予官位。后来,正是由于萧遥实行的这一套措施,漠南汉地的世家大族,军阀世侯逐渐开始归心于忽必烈,忽必烈迅速在中原站稳了脚跟。自此,蒙古奴隶主与汉族地主的联合专政政权正式确立起来。最后,萧遥还建议忽必烈正式开始铸造钱币,定当年为大蒙古中统元年,忽必烈一一照行而施,无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