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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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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球发出一道淡蓝色的光幕,将少年笼罩在了其中,一个温柔的女性声音响起:“正在检测中,目标生命迹象微弱,疑似蝗虫中毒,失血过多,身体腹部有伤口,胸口有擦伤,正在准备抢救方案,请等待。”

林凌从万能的高科技百宝袋里取出一顶帐篷,就准备睡在这儿了——这般严重的伤势,哪怕是医疗球也得用上半天,还不一定能治疗好。

时间渐渐流逝,天幕渐成了黑色,满天繁星汇集成了一道银河,横跨了夜空,月光通透的犹如白昼,几乎要将这无边沙丘燃烧的滚烫。

当医疗球中的能量用尽,跌落在地时,那名金发少年已经清醒了过来。

他身上的毒已经被疫苗驱除干净,伤口也得到了很好的包扎与清理,他低头疑惑地看了一下自己——很快便察觉到了一旁的林凌。

林凌那个时候已经等的靠着帐篷睡着了,直到医疗球坠地的声音将他惊醒。

金发少年的第一反应并不是自己被救了,而是眼神防备地盯着黑发少年——林凌看着他的眼神,笑着说:“你没事吧?我发现你的时候,你已经昏迷了,现在觉得怎么样?”

对面狼崽一样的金发少年不说话,也不回应,就直勾勾地看着他。

林凌想了想,掏出了一份食物,隔空扔给了对方——少年接住这份食物,那瞬间弥漫开来的香味让他饥饿依旧的肚子开始叫唤起来,但他还是没有去动,像是在进行什么激烈的思想斗争似的。

林凌投降似地举起手:“好了,这可不是白给你的,你得把那只蝗虫交给我,我拿去交差。”

他说完这句话,想了想那份食物里是有着猛犸肉的!很好吃的!他只带了一份呢!林凌觉得自己有点吃亏,想想又补了一句:“还有再加上你的名字。”

这次对面的金发少年终于说话了——或许是因为太久没有说话的缘故,他的声音很奇怪,是一字一字地往外蹦,重复了对话话中的最后两个字:“名、字?”

林凌理所当然地说:“是啊,作为交换嘛,平等交易,你告诉你的名字,再加上那只蝗虫,我把食物给你。”

金发少年想了想,仰头看了一眼天上的月光,点头,思考了一会,艰难地吐出了两个字:“二、狗。”

林凌一开始没听清,或许是不敢置信,他迷茫地重复:“耳垢?二勾?迩苟?”

他试图把这两个读音往较为文雅的字上靠去。

对面的金发少年:“…………”

他俯下身,把食物放在一边,折断了蝗虫的前肢,当做写字的笔,在沙漠上一笔一划地写出来:二狗。

他这个动作给了林凌重重一击。

林凌如遭雷劈:“……………………”

——就算是他,也无法对着“轩辕狗剩”,“李狗蛋”,“王小二”,“林二狗”这种名字进行攻略好吗!他怀疑自己会萎掉!

对于林凌的沉默,金发少年不说话,他背过身子,打开那份放在一旁的食物,吃了起来。许是太久没吃到新鲜的东西了,他吃的狼吞虎咽,不时还因为噎到咳嗽几声。

然后他便看到旁边多了一只手,那只与他的粗糙截然不同的手放下了一个水壶,叶瑾听到那个人说:“喝点水吧。”

声音比他的脸还要好听。

在他有记忆开始,还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在贫民窟里,他是外来者,没有钱没有体力,天天被人欺负。他只有他的名字,那是那从小挂在他脖子上的玉佩上刻的字,于是他就逃进了沙漠,那是贫民窟里的人不敢进入的地方。

这里有蝗虫,有沙漠,没有人,叶瑾觉得很好。

可虽然失去了来自人类的殴打,但他每日睡在沙丘里,天寒地冻,食物资源短缺,每每都觉得自己会挨不过这个黎明。

就在那只蝗虫突然向他扑来之时,叶瑾觉得自己完了——他没有经过什么系统训练,只会发狠地对着蝗虫拳打脚踢嘴撕头撞,在意识消失的瞬间,叶瑾知道自己大概率会再也醒不过来了。

可死亡也许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个世界里应该会有吃的,喝的,能好好睡上一觉吧?

然后他再次睁开眼,看到了林凌。

如果对方真有意想伤害自己,那他一定无法再次醒来。

叶瑾想到这里,眸中的防备渐渐退去,他伸手拿起了那个水壶,喝了两口,甘甜的水源滋润了他的嗓子。叶瑾重新回去吃食物,在吞咽的间隙抽空对林凌说:“叶、瑾。”

林凌:“啊?”

小狼崽说:“我的名字。”

林凌:“…………”

——我就知道你是骗我的!二狗子!你完了!以后你就叫叶二狗了!

小狼崽一顿狼吞虎咽后还觉得不够,林凌干脆送佛送到西,又给取出了两份食物放到旁边。这次叶瑾没有推辞,他干脆地接过便当,一连干掉了两大盆才堪堪停止,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

林凌耐心地等他吃完,觉得自己也有一些饥饿,他塞了一颗糖果进嘴巴里,关切地问:“你还有什么地方不舒服吗?”

叶瑾摇了摇头。

他现在的感觉是他几年来的最好状态,能吃饱,暂且没有危险,伤口也没有再隐隐作痛。

林凌接着问他:“你父母在这里吗?怎么会让你一个人在沙漠里?”

叶瑾不说话,没有反应。

林凌就懂了,他弯下腰——那时候叶瑾长得瘦小,由于长期的营养不良,让他比林凌还要矮小一些,黑发少年问他:“那你愿意跟我走吗?”

——想到那时候瘦瘦小小的叶瑾,以及当初那个阴差阳错的误会,现在的林凌对着面前长大成人版的叶瑾叹了口气。

谁能够想到系统竟然弄错了攻略目标?它找不到目标也就算了,还他奶奶的弄错目标——这还能算一个真正的系统吗?!当真不是来坑他的?

在林凌把叶瑾带回了学院宿舍之后,皇长子叶珩出现在了老师身边,光芒四射——然后林凌就听到了系统的素质三连:

“卧槽?”

“卧槽!”

“卧槽啊!”

林凌:????

系统这次已经无力挣扎了,半死不活地告诉林凌由于叶珩和叶瑾过于相似,他在扫描面部数据库的时候将两个人给弄混了——

林凌想起当时的情形,还恨不得一拳打爆系统的狗头。

他正发着呆回忆过往,成年版叶瑾已经不耐于面前黑发少年长久的不动作,将手肘顶在扶手上,歪着头看他:“怎么,想不起以前的事了?需不需要我帮你回忆一下?”

林凌被他的这句话从回想中给拉了回来,他深吸一口气,试图跟叶瑾讲道理,摆出了以往叶瑾最吃的那一套:“那些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你得向前看——现在叶瑾,告诉我,帝国到底发生了什么?”

“林凌,我觉得你先不要操心帝国了,”叶瑾看上去漫不经心,将面前的龙吟一饮而尽,而后把杯子倒过来,放在了杯盘上,“你还是先操心一下你自己吧?”

林凌放在杯壁的手抖了下,他垂眸看着杯子里淡绿色的液体,觉得有点方:“什么意思?”

——难道自己刚从虎穴里逃出来,又掉进了狼窝?那他什么时候才能通关去下一个世界?

叶瑾又恢复了那副懒洋洋的流氓强调,他捏着嗓子说:“我亲爱的少尉,诈死是犯法的。身为帝国皇太子和军.事.法.庭大法.官,我命令你说真话。”

林凌心道我要是说真话你敢信不?学武拯救不了帝国人!我弃武从文,去演戏了呢!

他等了一会,见林凌还是没有解释的打算,噗嗤一笑:“不听话?我可是有权对你动用私刑,少尉。”

叶瑾将最后两个字咬的很重,像是吞进了肚子里又从舌尖滚了出来,带着含情脉脉的意味。

林凌倒是不怎么相信这一点,什么私刑?对于拥有着钢铁意志的他来说,一切威胁都是纸老虎!

黑发少年的眼睛很好看,黑白分明,当他想什么事情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显露一点情绪在脸上——叶瑾从前从没有看穿这点,他觉得林凌很难懂,如今重逢后方才知晓从叶珩那个角度看林凌是种怎样的感觉。

原来这就是叶珩眼中的林凌啊。

叶瑾低低地笑了。

他看向不以为然的黑发少年,忽地伸手拿过自己面前的杯子,放在了手心里,而后用右手上带着的皇室指环在杯壁用力一敲——也不知道他究竟用了多大的力气,那号称由宇宙中最坚硬的玉石所制造而成的杯壁赫然裂了一个缺口,那枚象征着至高无上权力与荣耀的指环也裂开了一条缝隙。

林凌给他吓了一跳,那可是皇家指环!是帝国代代相传的宝物,从前叶珩戴着它的时候,不说是珍惜万分,也是较为注意,从不会拿指环去做这种无意义的事!这要是送去帝国科学院修复一次,起码要花费价值上亿的帝国币!这败家子!

叶瑾连一丝一毫的目光都吝于分享给指环,青年将林凌的反应尽收眼底,面上一点儿心疼指环的情绪都没有,仿佛受损的并非那般贵重之物,而只是路边十块钱一枚的货色。他无所谓地耸肩:“我可不是叶珩那个伪君子,这种玩意儿对我来说就是一个玩具,明白吗?我的少尉,我不是那么循规蹈矩的人,你如果不说,我有的是办法让你开口——你可以试试。”

金发青年的语气并不严肃,甚至并不认真,看上去像开了个无足轻重的玩笑,笑嘻嘻的。可林凌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叶瑾已经变了。

他不再怯生生地,不再张牙舞爪地叫他林凌,他叫他少尉。

林凌并不想挑战一下对方口中的后果,他试着找一个狗血的借口:“一开始我失去了意识,被人救了,还失忆了……”

叶瑾闭上眼睛,好像在听,又好像没有,他像是觉得那个椅子不太舒服,站起身来一把将椅子扯到黑发少年身边,又靠着他坐了下来,比了个继续的手势。

林凌一开始还挺认真地胡编乱造,但他很快就明白了叶瑾并不是当真要听这些理由——他只是随便找个机会来听他说话,或者来虐待他。

因为林凌已经越说越离谱,而闭目养神的叶瑾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将这个离奇的“林凌宇宙流浪记之一路逆袭”照单全收,只在对方说到结尾的时候竖起一根手指悠悠地问他:“渴了?”

林凌:“……”

——他想说敲你马,听到没,敲你马。

叶瑾示意小机器人给林凌续了一杯龙吟,而后换了个姿势靠着,对林凌说:“你继续说。”

林凌:“…………”

——臭小子你以为听故事呢?

叶瑾冲他厚颜无耻地笑了笑。

他倒是也并非刻意为难林凌,他只不过是想起了一些事情,然后想听林凌说话。

因为当初林凌也是这么对他说一长串话,然后还会温柔地对待教育他。

叶瑾已经不记得贫民窟里发生的一切 ,不记得他的童年,但他同时也记得很多事情,记得很多很多林凌早已遗忘的事情。

——林凌肯定已经忘了,但叶瑾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

那一天他从一个陌生人手中得到了救赎。

叶瑾从懂事那天起,就生活在了贫民窟,陪伴他的只有那一块玉佩——他将那块刻有自己名字的玉佩藏得很深,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相信他还有那么贵重的东西。

叶瑾隐隐记得自己应当有个了不得的身份,可当他仔细去回忆的时候,却什么都想不起来,只觉得头疼欲裂。他就这么浑浑噩噩地活着,依靠本能进入了沙漠,每日茹毛饮血,苟且偷生。

直到他在睡梦中被一只硕大的蝗虫袭击。

有一个好看的陌生人救了他,给他吃和喝的,还说要将他带离混乱贫穷的沙漠。

当那个陌生的年轻人笑着问叶瑾,他愿不愿意跟他走的时候,叶瑾犹豫了很久——他不是在纠结自己想不想跟他走,而是在害怕对方会后悔,再次将他抛回来。

那个人很耐心,等了他很久很久,也没有催促他一句。

叶瑾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他把手放进了林凌的手心里,当做答复,仰着头去看他——他其实不太喜欢这种仰望的姿态。

他想,自己以后一定要长的很高,要能够俯视他。

年轻人收起了蝗虫的尸体,说要拿回去交差,而后牵着他的手一直走。

那时候天还没有亮,对方说就是要趁这个时候,天气不热,清凉地赶路。叶瑾没有提出异议,他跟着年轻人走在黑夜的沙漠中,夜空里的星星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漫天银河几乎照亮了沙漠,但叶瑾想,它们都不是真正的光,甚至无法被称为光。

他抬头看着林凌的侧脸,忽然有种这滔天黄沙,纷扰人间都不事的感觉,他愿意一直这么走下去,哪怕黑夜永无止尽,日光永不会到来——

此后如竟没有白昼,你便是这无边黑暗里唯一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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